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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大家被尸体图吓哭过吗)

admin4周前390

大家好,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大家被尸体图吓哭过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大家被尸体图吓哭过吗
  2. 人死了,自己知道吗
  3. 事故认定书是什么样有图片吗
  4. 如何看待安徽特大交通事故广播电台女记者微笑摆拍这件事
  5. 你听过哪些惊恐的故事
  6. 简述交通事故预测流程
  7. 你见过最惨的车祸现场是什么样的

大家被尸体图吓哭过吗

谢邀,作为一名退休老民警,我将回答这个问题。

从警30余年,见过的尸体也不下一千来了具,大多是“漂子”(溺亡的人),当民警前也学的是法医,自然对尸体这块儿没有很畏惧的感觉。

但是有一具尸体让我久久不能平静。

2002年,辖区接到报警,说是东区一个小区里发生一起命案,接警员需要我们火速赶往现场。

那时候的警车并不齐全,我当时就在附近,于是索性直接跑了过去。

推开那户人家的房门,一股血腥味道扑面而来,我倒是习惯了这些,可是徒弟却直接吐了。

房子不大,命案现场在房子最里头,看布局应该是主人卧室,一具孩童的尸体趴在床下,背部朝上。

我小心翼翼将男童搬至面部朝天,小孩的颈部已经开始出现尸斑,血管脉络清晰可见,小孩子脸上应该是被剪刀挂上,窗口清晰可见。

我再仔细地查看小孩的手指甲,他娘的,手指甲居然都被剪烂,已有血痂,部分手指不像是新伤!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都知道,这是一起典型的家暴致死案件,而下以毒手的就是孩童的后妈!

由于是刑事案件,拉到法医室鉴定时,我才完全看到小孩的身体,背部有绳子鞭打痕迹,更可恨的是,小孩的性器官有疑似划伤!

看到这里,我的老眼不仅闪出了泪光,这是怎么样的一个小孩,又是经历了一个怎样悲惨的童年!

后续

证据确凿,那个后妈还想狡辩是小孩洗澡时不小心摔倒致死,但是小孩身上的伤是逃不出法医的眼睛!

最后小孩的后妈被判了无期,而小孩的生父我从始至终一直没看见,倒是小孩的生母从头到尾在忙,也算是给了小孩最后的体面吧。

唉,难受

(全文完)

人死了,自己知道吗

有文章报道过,说是古代一个判处***被砍头的人,当他的头被砍滚落在地的时候,有人喊他,那个落地的头,眼晴在回望,在转动,这说明人死了,自己的头脑是有知觉的。

还有文章报道,被人斩断头颅的蛇头,放置许久,被人不小心碰着后,无身体的蛇头,还是咬人。

从这两点可以看出,动物的死,是要经历神经细胞慢慢死亡的一个过程,在这些细胞没有完全死透时,人是知道自己正在经历死亡,也就是说,人们通常认为活着的人已经死了,而死者也知道自己正在进行死亡,经历死亡,只是先丧失了语言能力,没办法表达出来。

这是一个沉痛的话题,不想谈及,因为思念亲人,心会痛!但是,为了解惑,来谈谈我的亲眼所见。

我二哥死于非命,可怜的农民工,高空作业,风险无时不在。因气候恶劣,不慎从高空坠落。出事的时候是早上8点开工,经过路上折腾弄到本地医院,再从医院弄到殡仪馆的冻柜里,等我们赶到快中午11点了。

当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拉开冻柜,我走上去,拉着二哥的手,喊着他的名字的时候,我亲眼看到,半睁着眼,沉睡着的二哥眼里溢出了两行泪,我试图着用手帮他擦眼泪时,他头上伤口处的血又慢慢的冒了出来……

我深知,我的二哥,看到亲人们来看他,他有知觉,以流血流泪的方式来迎接至亲的到来。告诉亲人,他一直在等,等与至亲见过最后一面,他才会走,独赴黄泉路。

含泪交出这份答卷……好了,不多说了,说多了,都是泪。

事故认定书是什么样有图片吗

事故认定书是没有图片的,事故认定书上主要是分几大块,第一块就是事故的时间和地点,然后是事故双方的资料,车牌号码,身份证号码,姓名,保险公司等,第二块就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和责任划分,由事故双方以及处理的交警签字的。最后就是注意事项,如果对此次责任认定有异议的三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诉,超过就不行了

如何看待安徽特大交通事故广播电台女记者微笑摆拍这件事

造成18人死亡的安徽阜阳高速路交通事故过去两天了,在这里让我们怀着沉痛心情哀悼遇难者!灾祸无情,人有情,希望遇难者家属节哀顺变,处理好善后事宜!

同时我们把目光对准一位在这次车祸报道中表现异常的广播电台女记者凌某某。这两天,凌某某的这张摆拍照传的沸沸扬扬,网上那个人不知道!于是有人责怪,有人谩骂,有人同情,一时之间,凌某某成了车祸事件中的焦点!然而事情真相如何呢?根据凌某某自述和目击者叙述,我们来还原11月15日凌某某的活动轨迹:车祸发生在当日7点50分左右,凌某某从颖上出发到现场去的时间为13点半左右,由于堵车,16点左右才到现场,到现场时,事故车辆正在清理转运,事件已过去9个钟头左右,凌某某此时到达,暂时不清楚车祸惨状。正当她进入封闭的现场时,向执勤特警(照片上这位)亮明工作证时,这位特警说是她的粉丝,听过她的广播节目,并说想和她合影,她欣然答应,把手机给随行另外一人,就拍下了这张照片。在照片中,凌某某微笑着并摆出了剪刀手状,根本没意识到这是在严重车祸现场!后来采访结束,她就发到自己的微博上。19点多,这两张照片在网上传开了!于是各种议论纷纷而来,根据颖上县电台人员描述,当时她人不见了,领导和家里人都四处寻找,非常担心她出事。

后来,网友扒出了她的简历,2016年从安徽省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闻专业毕业,职业是颍上交通音乐广播的DJ。

从以上简历看出,凌某某刚大专毕业参加工作一年多,年龄在22岁左右,工作经验不成熟,没分清这是在严重车祸现场!还把这里当成平时生活场景,加上90后出生,在家庭受教育方面处处以“自我”为中心,不考虑到别人的感受!而且性格一看属于外向型,所以在拍照时不自觉地做出了异常举动!她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样做的严重后果!

这张照片在网上公开出来后,她也尝到了被单位解聘的苦果,但后悔已晚。虽然她在网上视频向大家公开道歉,但对遇难者亲属和关注此次车祸的许多人来说已造成恶劣影响。

说到这里,笔者认为,虽然凌某某做为一个不谙世事的90后女孩,个性外向单纯,表现“自我”意识强烈而做出了这种无心举动,伤害了大家,但本着“治‘病’救人,有错就改”的目的,还是应当给她一次改过的机会。年轻人,谁不犯错?问题是只要认识到错误,改过来不再犯,还是能让大家接受的。这次事件对她的教训也很深刻:工作失去了,又成了舆论中心谴责的对象。相信对她的打击也是很大的!

所以,还请遇难者亲属能够原谅她这次轻率无意识的行为,同时呼吁舆论不要再发出攻击谩骂她的声音!给她一个改过弥补的机会!

你听过哪些惊恐的故事

本人亲身经历,我是四川人,母亲从我小时候起就信奉天主教,还带我去教堂做礼拜。在我大概5.6岁的时候的一个夏天。我跟几个小伙伴去我们镇上的一条河里玩水。大家都不怎么会游泳,就在边上玩着。当然的水位大概在脖子哪里,站着的话不会淹着。在玩水过程中,一个小伙伴不小心推了我一下,使我向河中心倒了下去,我当然感觉到脚下已经踩空了。然后整个人很慌张,喊救命,结果我的小伙伴看到我溺水了。直接大喊着某某被淹了,大家快跑啊。结果所有人爬上河边的田埂就跑了。最后我整个人往下沉,我感觉快完了,当我快失去意识的一刹那,我非常清晰的感觉有一只手托举在我的后背,把我往上推,而且我还清楚的知道那是一个女性的手。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就躺在河边的田埂了…本人30年以来每到重大事情的时候,冥冥中会有女性帮助或者托梦,这是真实的事情,如还想了解其他时间,可留言

简述交通事故预测流程

1、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2、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3、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4、进行其他调查工作。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痕迹或者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品嫌疑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

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进行传唤。

二、交通事故勘察步骤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应当做好报案记录。

据情况进行大致了解,属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应及时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报告。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将案件移送至主管部门,且及时通知报案的相关当事人。

经现场勘查,案件确属交通事故的,应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不属于交通事故的案件,经负责人批准,应书面通知当事人。

以上事故的现场勘查,一般不得少于两人数人。属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案件,地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现场指导勘查,必要时应当商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到现场。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其认为必要时也可派员到现场指导勘查。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由管理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派员进行。勘查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应当立即进行伤者及财物的抢救;然后收集物证、寻找目睹事故发生的证人,并制作勘查材料;最后清点现场遗留的物品,做好清理疏散工作,恢复道路的正常通行。绘制的交通事故现场图须有勘查员和绘图员的签字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也应签字,不在现场或不能签字的由见证人签字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字且无见证人的,将情况如实记录在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遗留的物品应当予以保护,除物证外应及时返还当事人,找不到物主,暂时无人认领的要妥善保管。

你见过最惨的车祸现场是什么样的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提醒一下朋友们,千万别在吃饭的时候看,我怕影响你们的食欲。

那个车祸现场的情形让我刻骨铭心,记得在两年前春节的年初三,我爸载着我和我妈到舅妈家走亲,我家离舅妈家的路程有10公里,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是每次走在这条路上我都忍不住高歌一曲“这里的山路十八弯~~~”这条道路十有八的弯道都是死角,很难看得见对面是否有车,所以在这条道路上经常会发生车祸。我都是听别人说,但是从来没有见过,就在这一天这一条道路上我目睹了一场让我终身难忘的车祸现场。

我爸载着我和我妈在接近转弯的十字路口时,我们先是听到了乱哄哄的人群声,隐隐约约有哭声,我们都不知道咋回事,等到达转弯处时,我们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我爸连忙让我闭上眼睛,但是已经晚了,这一幕让我瞬间屏住了呼吸,我看到了一颗裂开了的脑袋,脑袋的结构都显露就来了,这是我第一次知道人的脑袋原来是这般结构,摩托车和那颗脑袋的身体都被撵在大货车的左前轮子下方了,在大货车的前方2-3米处躺着一个小女孩的尸体。顿时,我的眼泪不知为何涌了出来,说不出原因说不出感受,眼泪一直不停地流,本应该是喜庆的日子,确有人遭遇了这样的事,心里不是滋味。所以出门在外一定要小心再小心,人的生命真的很脆弱,珍惜生命!珍惜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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