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离婚后给的彩礼能要回来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二婚离婚给女方的钱能要回来吗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离婚后给的彩礼能要回来吗和二婚离婚给女方的钱能要回来吗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 儿媳要离婚公公能要回给的钱吗
- 离了婚,当初的彩礼钱该怎么办?什么情况下彩礼钱在法律上应该退还?
- 二婚离婚给女方的钱能要回来吗
- 结婚后感觉所嫁非人,如果离婚还该不该把男方的彩礼钱退给男方呢?
- 和女朋友分手,给她买的礼物要还回来吗?
- 和女友闪婚三个月,现在闹离婚了,男方的彩礼钱能拿回来吗?
- 结婚两年女方要离婚,女方把陪嫁的东西都拿走了,男方可以要回彩礼钱吗?
儿媳要离婚公公能要回给的钱吗
答:儿媳要离婚,公公不能要回给的钱。
第一,结婚时,公公给儿媳妇的彩礼钱,是为了答谢女方同意嫁给儿的钱,而且女方已经嫁给了儿子,这段无字的约定合同已兑现,完结。
第二,结婚后,因为双方的感情不合,或者因为经济原因,还是家庭原因,产生隔骇,造成离婚,属于另外的原因。
综上所述,儿媳要求离婚,公公不能要回给的钱。
离了婚,当初的彩礼钱该怎么办?什么情况下彩礼钱在法律上应该退还?
什么是“彩礼”?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周朝时,以后一套完善的婚约礼仪制度。《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
“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
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和给付彩礼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
什么情形下可以索回“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可以索回“彩礼”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若双方已共同生活,但却未办理法定的结婚手续的,即使是
是依照当地风俗进行的结婚仪式也不能依照该条款的规定主张返还“彩礼”的。因为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要想讨回已付的“彩礼”只能是依据其他法律规定。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该情形其实是对上一种情形的补充,为了防止婚姻一方采取
结婚的方式从而骗取另一方的财物。婚姻登记具有神圣性,不应只有形式功能,更有具备法律赋予的实质性功能。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虽然法律赋予了生活困难者救济权,不过给付人应当承担其其中的举证责任,应该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身因婚前给付“彩礼”从而导致了其生活困难。
抛开给付人的举证责任不说,该条款同时也在警醒受给付人:“彩礼”适可而止,应根据给付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衡量,不应该一味地满足自身的利益需求。因为,如果因为给付“彩礼”造成了给付人生活困难,最终,给付人还是可以索要回来的。
要在上述第二、三种情形下要求返还“彩礼”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那么在符合相关情形下,“彩礼”是否应当全额退还呢?
答案是: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
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形下,通常法院是要判决全额退还“彩礼”的。
当然了,在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当生活时间不长的情况下,一方也是可以向法院诉求返还“彩礼”的,不过此时,法院就会运用“自由裁量”的权力,来判断是否全额退还或者退还比例了。
办理结婚登记后已共同生活的,在没有证据证实存在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彩礼原则上不应返还。
对于结婚时间较短(一般指不足1年),且给付彩礼数额较大(一般指5万元以上),法院会考虑适当放宽“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认定标准,有条件地支持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但并非全额返还,返还比例不会过高。
二婚离婚给女方的钱能要回来吗
离婚了就不要钱了,当初不是给的解决吗怎么能要回来,既然离婚那就留个念现吧,好说好散吧,必竟谁也不愿意的事情,所以下次一定要想好看好在做最后的决定下来也不迟啊,这是终身大事不是小事情大家都可以要有所警觉一辈子的事情要注意啊。
结婚后感觉所嫁非人,如果离婚还该不该把男方的彩礼钱退给男方呢?
我觉得应该腿全部退,离婚退彩礼这不是应该有的吗?法律都说了,嫁妆是女方的个人财物。彩礼是男方在以结婚为目的的前提下,对女方的赠与。目的没达到,凭什么不退钱?
和女朋友分手,给她买的礼物要还回来吗?
这个分人的。男人的不同,结果不同。
有的男人本就是小气,付出时就小肚鸡肠斤斤计较,分手后肯定算的很清楚,送出去的东西全部都要回来。如果对方不给,还会纠缠不清,还是赶紧的,不等他要,马上还回去为好。
有的男人拎不清。喜欢死缠烂打,死皮赖脸。女人提分手,他会各种耍赖,比如因为送给你这个你就要如何,送给你那个了你就要如何。这样的男人,他即使不要回他的东西,女人最好主动奉还,断干干净净,避免以后的纠缠不休。
还有的是男人送的东西很多,有的东西太贵重。如果分手,要回是情有可原的,毕竟大家都不容易。互相理解,好聚好散。其他的小东西人家不会在乎。
还有的男人,爱过分手了,道一声珍重,再见。什么礼物东西都不会再要,任凭女人处置。给的心甘情愿,何必要回来呢?
谈钱伤感情的年代,大家都要尊重感情,感情第一,金钱有度,不能贪婪。
和女友闪婚三个月,现在闹离婚了,男方的彩礼钱能拿回来吗?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离婚时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是举办了民间的订婚手续;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未共同生活;
3、结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在第2、第3种情况下,应当以双方离婚为退还彩礼的条件。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双方结婚后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共同生活的时间较短,如果不到一年,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酌情退还部分彩礼。
所以这个彩礼能不能退,法律也是依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像你这种结果只有三个月,可以在双方协商下退一部分彩礼,好好看你的表现和女方的意愿了!
结婚两年女方要离婚,女方把陪嫁的东西都拿走了,男方可以要回彩礼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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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男方可不可以要回彩礼?尤其是婚姻比较短暂的婚姻,如果这时离婚的,作为男方及男方家人都会考虑到,离婚时,能不能要回彩礼?能要回多少彩礼?当然,女方也会考虑这样的问题。
那题主所称的结婚后两年后离婚,男方可以要回彩礼吗?
彩礼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要回彩礼?婚姻法解释规定了3个情形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第一个情形: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不论是何种原因导致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可能是女方的原因,可能是男方的原因,也可能是双方的原因,只要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最终因为感情不和,两人分手,那在分手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在要求返还彩礼时,双方可以对于彩礼返还的数额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男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法院判决返还彩礼的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比如双方是否有同居、同居时间的长短、哪一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没有领结婚证、女方是否有怀孕等,以上情况考虑后,才会判决彩礼返还的数额。
第二个情形: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确未同居生活的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是双方没有确未同居生活的,在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当然,在实际案件中,是否同居是非常难确定的,男方坚持双方没有同居,女方坚持双方有同居,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女方的说法的,如果男方确有证据的,比如领取结婚证后,男方单独出国了等,能够证明双方的确没有同居,这样的证据没有,法院会判决返还彩礼的数额较少。
第三个情形是双方领取了结婚证,男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双方领取了结婚证,男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应当以绝对生活困难为标准,而不是相对生活困难。所谓绝对生活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其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在起诉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说实话,这一法条更难适用,因为男方要证明自己无法保证自己的基本生存了,这一点非常难证明,因为只要男方有基本的生活技能,是不可能无法生存的,当然,如果男方因为特殊身体原因,给付了彩礼,现在真的无法生存下去了,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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