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起诉离婚期间申请人身保护令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家暴申请保护令有什么用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起诉离婚期间申请人身保护令和家暴申请保护令有什么用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一、离婚判决后为什么仍可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
1、判决离婚后不能申请人身保护令。
2、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家暴范围,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4、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5、女方离婚后受到男方的骚扰、殴打的,不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起诉离婚老公的前妻发短信恐吓威胁我,算不算违法
1、无论双方的关系如何,对方的威胁行为,都涉嫌违法。当事人有权利选择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3、(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4、(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5、(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6、(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三、在男方起诉女方离婚期间女方有权利随意去男方家吗
可以到男方家,只有不侵权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四条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四、人身保护令民诉法司法解释
申请人身保护令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男方有暴力倾向时所做出的,因为男方有暴力倾向损害到女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离婚诉讼期间,可能一方会做出过激的行为,从而另外一方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的,当对方违反人身保护令时,可以立即向当地的公安机关请求协助处理。
五、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
1、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裁定,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场所50米至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2、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可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按照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由家庭暴力受害人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但当受害人及其监护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时,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组织(受害人所在单位、基层组织等)可向法院代为申请。
3、申请“人身保护令”,最好是书面提出;情况紧急时,也可口头申请。申请时应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有证据的还应提交相关的证明。如伤情照片、报警证明、证人证言、带有恐吓等内容的电话录音、短信、聊天记录等。
4、对于紧急保护令申请,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
5、对于诉中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并根据加害人、也就是施暴人,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人身安全保护令立案步骤
1、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管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2、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提出时间。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应当记录在案,并由申请人以签名、摁手印等方式确认。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诉前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签发人身保护裁定之后15日之内提出离婚诉讼。逾期没有提出离婚诉讼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自动失效。
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是受害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住址或单位;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有一定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
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代为申请。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证据,可以是伤照、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
七、人身保护令是什么意思
1、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家暴范围,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3、女方离婚后受到男方的骚扰、殴打的,不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4、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哪些保护措施?
5、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根据家庭暴力程度等实际情况作出保护性措施。主要有:
6、在一定期限内(不超过六个月)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如: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身体暴力;
7、禁止被申请人经常性谩骂、恐吓、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8、情节严重者可以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9、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具体采取何种措施应根据案情决定。
10、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处罚?
11、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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