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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办理对公账户章程是什么)

admin2个月前512

大家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办理对公账户章程是什么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和办理对公账户章程是什么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几个公司组成的集团是有限责任公司吗
  2. 有限公司和责任有限公司什么区别
  3.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4.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是由谁制定的
  5.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力有哪些是如何划分的
  6. 办理对公账户章程是什么
  7. “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什么

几个公司组成的集团是有限责任公司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和几个公司组成没有关系,有限公司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包括三层含义:(1)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章程,没有公司章程者,不得设立有限责任公司;(2)是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可分为必备事项和任意事项,前者由予以规定,后者由公司自行决定是否记载的事项;(3)是新设立的公司由参与设立的各个股东共同制定,要体现全体股东的共同意志。

3、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一则是识别不同企业的标志,二则有利于对公司的行政管理,因此必不可少。公司的运行是由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来进行的,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公司就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有公司住所。没有住所的公司,不得设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有限公司和责任有限公司什么区别

一、有限公司和责任公司的区别如下:(1)股东的数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0人。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

(2)注册的资本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法律规定为1000万元;

(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

(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人数较多而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用的权限受到一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

(7)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股票;

(8)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各股东即可,无须公告和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设立程度复杂,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难于操作和难于保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承担什么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承担以下责任:

1、有限公司以股东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法人代表是企业行使民事权利承担责任的代表,并不是承担债权债务;

3、出现违法行为,法人代表代表企业出面行使权利承担责任,简单说承担责任的是企业不是法人代表个人;

4、出资要存到企业开立的账户中,只要不抽逃资金,责任由企业承担。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以下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其中,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上组织机构,还根据经营业务不同,设置与章程制定经营管理部门,配备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是由谁制定的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3.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订,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力有哪些是如何划分的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的企业法人。一、股东的权利股东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基于股东的资格在公司的法律地位。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以下两种:1、自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2、共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这是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由二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享有下列内容的权利:1、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2、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4、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5、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8、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9、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10、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二、股东的义务所谓股东义务,从狭义上讲,是对股东的出资义务而言,即股东对公司章程所记载的各股东出资额负有于公司申请设立登记前一次全部缴足的义务,不得分期缴款。从广义上讲,是指股东应当履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上规定的股东各项义务。因此,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负有下列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6、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7、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8、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办理对公账户章程是什么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办理对公帐户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及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留存印鉴非法定代表人的,需要签署相应的授权书;

5、公章、财务专用章及预留人名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通常工商银行需要);

7、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及地税)副本的复印件(通常招商银行需要);

8、房屋租赁协议;

9、其他需要的证明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什么

有限公司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其主要特征是:

(一)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二)公司以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

(三)公司股东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但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为一个。

(四)股权转让应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资取得。

换句话说,如果有限公司破产欠别人钱,只需把公司的所有东西拍卖偿还,即使不够也到此为止,不用再还。

而无限责任公司就是你欠人多少就要还多少,如果公司拍卖的钱不够就需要拿自己的私人财产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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