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什么情况下赡养父母,没有经济来源的家庭主妇怎么赡养自己的父母?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没有经济来源的家庭主妇怎么赡养自己的父母?
- 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是夫妻各自申报吗?
- 岳父岳母是不是不用赡养?
- 父母终归慢慢老了,作为儿女的你有心理准备赡养父母吗?
- 父母未抚养子女,老了有权要求子女赡养吗?
- 现在儿子把钱都上交给了儿媳妇,那他怎么来赡养自己的父母?
- 在农村,两兄弟都不愿意赡养父母,作为女儿该怎么办?
没有经济来源的家庭主妇怎么赡养自己的父母?
回复!现在的社会,100/80都是没有经济来源!这个来源,要靠你自己创造!没有做生意的能力,也可以打工,世界上没有穷人,只有懒人!生活的残酷只能靠自己!给自己加油!靠父母.父母老了!靠孩子.孩子小,靠谁呢!那只能自己努力,只要有个健康健全的身体!向前奋斗努力,孩子穷养,老人也不需要太多的物质,家常变饭和顺的语言,也就是最好的养老,养孩子上个普通学校,只要孩子用心学习,那个学校都出人才,好多领导都还不是农村出来的,不要和别人比生活中的滴滴事情,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人比人活不成,各人有各人的活法,一家人身体健康平淡的生活就很知足了!
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是夫妻各自申报吗?
谢谢邀请。
是的,夫妻双方应分别申报。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
1.“赡养老人支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不分被赡养人(如父母)有几人,只要至少有一位被赡养人(父亲或母亲其中只要有一个)年满60周岁。
2.独生子女——赡养人(子女)可享受每月2000元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定额(注意:不管有几个被赡养人,总共只有2000元/月的扣除定额)。
3.非独生子女的,可以对2000元/月的扣除定额在赡养人(子女)之间采取均摊、“约定分摊“或者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方式,来确定每位赡养人(子女)的各自扣除金额,但任一赡养人的扣除金额不得超过50%(1000元)。
4.非独生子女选择的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5.被赡养人指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岳父岳母是不是不用赡养?
不是你有赡养义务,而是你的老婆有赡养你岳父母的义务。就如你老婆没有赡养你的父母的义务,而是你的义务。
都是一家人,你老婆赡养她的父母,和你赡养自己的父母,有区别吗?
父母终归慢慢老了,作为儿女的你有心理准备赡养父母吗?
谢您邀请。
我父母也接近七十岁的,身体目前尚好。很幸庆父亲的活还不轻,但看上去比我还强壮。过去说“人到七十古来稀”,说明那时能活到70岁的不多。现在生活条件和医疗条件相对好些,只要没要命的病,人的正常寿命还是相对提高了不少。但过了这年龄说不清,说不定那天身体就不好了需人服伺。子女不只是在心里做充分准备,行动上应无声息中作些适应准备。父母应该有意识地主动引导。
无论我们在思想长没长大,父母六七十岁了首先必须得“断奶”,一定要断掉“啃老念头”。
再难父母自己的养老保命钱也不要动,而且家庭随时都要准备“应急钱”以防急需。有没有能耐在经济上都得逐渐摆脱对父母依赖,学会合理支配家庭开支,不能像年轻时花钱任性了。父母主导的家庭重要事务,人际关系,亲朋往来……也该适当的参与,特别公亲户族,像经常在外打工者,有的很多认都不认识,老家亲朋有啥事自己也应开始走动了。
独生子女不扯皮还好,反正自己父母都得自己来管,推托不了。两儿子或以上家庭会有点麻烦,更应兄弟妯娌间在合适的时间里对父母养老的事通通气,交流下意见。比喻万一父母生病医药费用如何负担分配,父母需服何以后生活服伺如何进行。。。。。。
我觉准备是要有,其实也无需太担忧,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到时一切也会顺其自然。现在城里很多人都有社保,在钱的方面养老压力还不是很大,但农村就要负担大些。不过一般父母只有点能力,也不愿给子女添负担,多数也是老伴间相互照顾,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差的。就是当一老先走之后,剩下一个老人生活无法自理后才需要子女全职照顾,那也是没法的事。
“百善孝为先”,父母养我们小,我们就得养他们老。最后愿天下父母晚年都能福寿康宁,天下子女都能尽孝道,尽养老义务。
我是罗山农民工,希望我的观点能给你帮助。路过者,喜欢者开心就点个赞,不喜欢忽略飘过即可,当然我也欢迎您留不同观点和批评。
父母未抚养子女,老了有权要求子女赡养吗?
我们国家新的《民法典》今年上半年已经正式颁布实施了,法典里面规定得很清楚:抚养自己的子女成人,是父母应该尽到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而赡养自己的父母,则是子女必须尽到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作为父母,应该对自己所生下的子女尽到抚养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法律责任,生而不养是不对的,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
作为子女,则应该赡养自己的父母,同样是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子女不赡养父母,同样是不对的,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
父母亲不抚养子女,或者子女不赡养父母,相应的对方都可以去起诉另一方,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题主这里说的父母亲没有抚养子女,我们不知道题主所说的没有抚养,究竟是怎么个不抚养。
如果是父母亲在孩子出生后就把他们遗弃了、丢弃了,或者送给别人家养了,那父母确实是没有尽到抚养子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这种情况下,子女是完全可以不赡养自己的亲生父母亲的,国家相关法律也是会支持子女的。对父母亲要求子女赡养,子女究竟该不该去赡养,那就由子女自己去决定了。
而如果父母亲并没遗弃、丢弃子女,确实是把子女抚养成人了,那侄女是必须尽到赡养父母亲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的,这是不容商量的。
现在儿子把钱都上交给了儿媳妇,那他怎么来赡养自己的父母?
现在儿子把钱都上交给了儿媳妇,那他怎么来赡养自己的父母?
只能说儿媳妇是法盲,想钻法律空子,可是并没有空子可钻。
现在很多儿子结婚以后。都把工资收入上交给他自己的老婆。那么请问?现在儿媳妇儿大部分都不愿意赡养公公婆婆,但是法律规定,儿子必须要赡养父母。可是儿媳妇又掌握着儿子的财产。如果老人需要赡养花钱的时候。儿媳妇以儿子婚后收入是共同财产为由。不愿意从儿子的收入中出钱怎么办?呵呵,这个问题有点意思。题主的意思我懂了,儿子把工资全部交给老婆,这个工资就是婚后的共同财产,然后儿子就没有钱来赡养自己的父母了,对不对?
你说的没错,法律规定儿子必须赡养自己的父母,儿媳妇没有赡养自己公婆的义务,因为根据继承法的条文规定,继承并没有出现儿媳妇这个名词,对不对?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千算万算逃不过中华民族传统孝道文化这一关。另外,法律并没有忘记规定这个方面的问题,在很早之前就堵死了这个漏洞。下面咱们把有关的法律规定援引出来。
继承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
第十条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五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从继承法和老年人保障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来,国家对老年人的权益保障的法律精神还是来自中华民族的孝道精神。那么,也可以这样的认为,老人的所有有亲戚关系的人,都有义务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富有赡养,抚养或者扶养的义务。
本题以儿媳妇掌握着儿子的工资收入,然后以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拒绝出赡养费的想法是荒唐可笑的。想钻法律空子的做法只能说是一个法盲而已。
其中“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这条法律规定是儿媳妇没有想到的。所谓的义务,就是无条件去执行的行为。也就是说,儿子赡养父母是义务,儿媳妇赡养公婆是在协助自己的丈夫去履行这个义务,不履行还真不行。
一个家庭的主要劳动力的工资收入,主要就是为了满足家庭成员的生活生存需要。如果做儿媳或者说做妻子的,把工资存起来不让花销,难道一家人吃风屙沫吗?这种儿媳不要也罢,就是农村人常说的恶妇了,丢人现眼的,到时候自己的儿女也会效仿的,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指头。
在农村,两兄弟都不愿意赡养父母,作为女儿该怎么办?
做为女儿来说虽然是出嫁了可孝敬父母还是应当应份的,当哥哥的不赡养老人是他们不对,先要规劝规劝哥哥们毕竟是亲的,如果不行可以代替老人起诉他们,让他们出赡养费用自己也可以养,不能学哥哥们不管不顾,不赡养老人天理不容!
关于什么情况下赡养父母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