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公司允许解散,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解散条件就可以解散,解散应当进行清算。保险公司设立申请书包括的内容应当有,保险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经营年限等。
一、财产保险公司允许解散吗
财产保险公司允许解散。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末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根据公司解散是否属于自愿,公司的解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任意解散事由;另一类是强制解散事由。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进行清算。
二、保险公司设立申请书的内容
保险公司设立申请书的内容有,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2亿元或者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限额,并且这个最低限额是实缴的货币资本。同时,要遵守保险法关于业务范围的规定。
三、申请设立保险公司需要的材料
提醒您,申请设立保险公司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筹建方案;
4.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景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5.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和拟任董事长、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
6.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