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再婚的要求是,需要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公民或外籍人士再婚需提交哪些材料?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外国公民或外籍人士再婚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关注123律师
一、外国公民或外国侨民复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外国公民:
(一)本人护照或者其他身份、国籍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或中国临时入境居留证明;
(3)该国公证处出具的、经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婚姻状况证明;或中国驻中国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或丧偶的,如果离婚或丧偶证明是居住国出具的,则该证明应经居住国公证处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外国公民:
(1)本人护照或替代护照的身份和国籍证明(无国籍人士除外);
(2)公安机关出具的《外国人居留证》;
(三)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本人工作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出具的婚姻状况、职业和向谁申请结婚的证明。
二、外国侨民如何进行复婚
1.应用程序。男女双方需要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持所需证件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和消灭必须经过法律程序。再婚和结婚一样,必须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2.填写申报单。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手印。
4.审核并注册。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5.再婚登记证。办理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方具有法律效力。
6.不需要体检。申请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法律依据:
《婚姻法登记办法》
第八条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由婚姻登记处出具《结婚证》,撤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内地居民申请婚姻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关系。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应该或多或少都知道,外国公民或者外籍人士再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一点不一样,但是再婚的手续都差不多,不用太担心太麻烦。以上是123律师网整理的关于外国公民或外籍人士再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