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分支机构应当怎样承担责任法律规定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企业职能机构和分支机构各是什意思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企业职能机构和分支机构各是什意思
- 签合同的人是公司股东有承担什么责任
- 商业银行设在各地分支机构属于法人组织吗
- 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 分支机构需要报税吗
- 二级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区别
- 分支机构如何变更为独立纳税人
企业职能机构和分支机构各是什意思
企业职能机构一般是指企业内设的职能部门,如销售部、技术中心、财务部等。
分支机构是指企业下设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厂等机构。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不得为保证人。
签合同的人是公司股东有承担什么责任
法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自己的出资对法人的经营承担风险。
法人责任划分:
1.法人机关与法人的责任划分:在法律和章程规定范围内,法人机关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其法律效果由法人财产来承担法律责任。
2.法人成员与法人的责任划分:法人成员不是法人的机关,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其法律效果由法人财产承担责任,超过授权范围活动的法律效果由法人成员自己的财产承担责任。
3.法人工作人员与法人的责任划分:法人工作人员与法人在内部关系上属劳动合同关系或者雇佣合同关系,工作人员对外以法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属于代理关系,应由法人承担其活动的法律责任。
4.法人分支机构与法人的责任划分:分支机构在法人授权范围内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营业活动,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但还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其民事活动的法律效果应由设立它的企业法人承担
商业银行设在各地分支机构属于法人组织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的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即指专业银行(商业银行)(包括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时,承担民事责任不以其总行授权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为限,如果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超过部分的民事责任由其上级行直至总行承担,非指其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直接由总行承担。
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总公司是可以授权分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分公司对外承担担保责任,就需要经过总公司的授权,分公司就取得了对外的担保权。一旦分公司对外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则由总公司来承担。
分支机构需要报税吗
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地且同一管辖区的情况下,可以由总公司统一报税,如果不在同一地区,那么按照属地原则,分公司要单独在其所在地进行申报的。
1、税务登记等。要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是否国地税都要办,视乎你的企业所得税是国税征收还是地税征收:如果是国税收,则国地税都要办;如果地税征收,则还要看经营项目,如果是营业税为主税种,则只办地税,如果增值税为主税种,则国地税都要办。
2、申报纳税。视乎税种。
营业税在劳务发生地缴税;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汇总申报;代扣缴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工薪的机构代扣缴。
3、现在税务上也不大管你是否独立核算,该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都要汇总缴纳,该就地缴纳的(营业税)都要就地缴纳。可以就地缴纳也可以汇总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没经过审批,也就地缴纳。
4、建账问题: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采取两种方式核算:
(1)一是独立核算,也就是单独建账,对分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
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2)二是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又称报账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5、申报问题: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地且同一管辖区的情况下,可以由总公司统一报税,如果不在同一地区,那么按照属地原则,分公司要单独在其所在地进行申报的。
扩展资料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级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区别
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要注意“分支机构”与二级单位的区别。二级单位也属于总公司的“下级”,在管理上可能与分公司(二级分支机构)一样受总公司指导,但它不是二级分支机构,因为子公司是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支机构如何变更为独立纳税人
分公司不能变更为独立法人,总公司将分公司注销,再投资设立一个独立法人的新公司就行了。在我国现行的《公司法》中,尚无母公司的概念,但对分公司及子公司已有原则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关于分支机构应当怎样承担责任法律规定,企业职能机构和分支机构各是什意思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