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的第三方包括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劳动争议调解的第三方包括
一、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指的是谁
1、第三人指的是和纠纷有利害关系,但不是直接参与人的;
2、比如: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3、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
仲裁调解书法条
仲裁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劳动争议调解的第三方包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