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离婚后小孩能分财产吗这个问题,如果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应该全部留给孩子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子女离婚,有权冻结父母的财产吗
- 前妻的孩子能继承家产吗,债务要承担吗
- 离婚后孩子,房子,都给男方,女方想要回可以吗
- 夫妻离婚后,双方所生的子女应该由谁抚养
- 老赖离婚后,配偶、子女名下财产是否可以执行
- 如果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应该全部留给孩子
- 离婚后子女和前妻是否有继承权
子女离婚,有权冻结父母的财产吗
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诉讼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对方若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前妻的孩子能继承家产吗,债务要承担吗
按照继承法有关法律条文规定,前妻的孩子是有权力继承家产的,同时也要有归还和承担债务的义务和责任。如果不继承家产,就没有归还和承担债务的义务。
离婚后孩子,房子,都给男方,女方想要回可以吗
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诉讼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对方若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夫妻离婚后,双方所生的子女应该由谁抚养
谢邀请。无论是自己协商、孩子选择、或者是***判决,都会选择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主要参考因素有:
1.居住环境;
2.经济条件;
3.受教育程度;
4.道德品质。
另外,哺乳期内的孩子归女方抚养。无论谁抚养,父(母)子(女)关都不变,血缘关系不容割裂。
老赖离婚后,配偶、子女名下财产是否可以执行
对于题主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下假离婚的问题。我们所理解的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了某种灰色利益领取离婚证,但仍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行为。从法律上说,无论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只要拿到领取离婚证那就是真离婚了。其实真离婚、假离婚于债务偿还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已经离婚,债权人仍可以***或追加被执行人配偶;如果这笔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没有离婚,老赖配偶也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在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认定标准看到: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由以上可知,若这笔债务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那么无论后来老赖和配偶是否离婚,他都可以追加其配偶为失信被执行人。那么老赖子女名下***是否可以执行?最高院认定:
对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大额存款,如果无证据证明该存款的来源,那么即使登记于未成年人名下,也应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处理。
在执行审查程序对存款是否实际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的认定,应当从两方面入手:
(1)案外人对未成年子女名下大额存款来源应承担举证责任;
(2)未成年子女名下大额财产的使用情况应与其年龄、智力相符。
据此,存在以上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执行标的财产不属于未成年人所有的财产,而是属于被执行人及其家庭共同财产。
由此可知,老赖未成年儿子的***是可供执行的。对于已成年的儿子,可以看是否是在老赖借贷关系发生后,以转移财产为目的的馈赠。但如果是其子凭个人劳动所得,与老赖债务没有关系,则不可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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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进行分割,理论上其子女是不能参与分割的。如果双方约定把该财产给予其子女的话,可以在离婚协议上写明。
离婚后子女和前妻是否有继承权
您好!
从法定继承角度,子女有继承权,前妻没有继承权。此外,会有两种特殊情况,后续阐述。
我们知道,继承人的确定有两种方式:
一种方式是通过合法有效遗嘱、生前指定遗产继承人。一种方式是在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顺序确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这里不探讨。重点说一下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民法典》(包括现行《继承法》)中规定的比较清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了去世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其中:
子女包括了生子女(婚生或者非婚生)、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题主提到的“子女”,即便离婚、甚至子女随了前妻,对于男方的遗产均有合法的继承权。配偶,指的是现任、在世配偶。如果已经离婚,说明二人之间已经不存在婚姻关系,相互之间就不存在继承关系。两种特殊情况上述说明,是在一般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判定标准。但是,还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触发丧失继承权的条件。
在《民法典》中: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如果继承人存在上述情况,无权继承。
一种情况是视“扶养”而定。
先拿子女来说明一下: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注意上述标粗部分。现实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离婚了,子女随了前妻,几十年不来往,没有照顾过男方一天。男方直到去世,都是靠再婚妻子和继子照顾。等到百年之后,与前妻的子女过来争遗产。最终判定的结果:无权继承。
所以,即便如血亲,从继承角度,依然强调扶养(夫对妻、父对子、子对父)义务。
再拿前妻来说明一下: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前妻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也存在这种现象:离婚不离家,相互之间还存在相互扶养关系。所以,如果存在类似这种“扶养”的,依然可以继承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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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关于离婚后小孩能分财产吗和如果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应该全部留给孩子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