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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备案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吗
只要是债务人的合法财产都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的,房屋如果已经出售给了债务人已经做备案登记,那是可以申请的,但是如果是债务已经出售给了其他人而且做了备案登记,房款已经付清,那法院就不能扣押了,也就是说不能申请财产保全了。法院查封房子是由于房子存在法律纠纷。与房子是否网签或者备案没有太大关系。一旦有合理的财产保全申请书或者其他法律事由,法院就有权查封房屋。如果涉及房产的归属争议。只能通过诉讼,以法院的裁定或判决方式解决。
派出所备案是会对个人有什么意思
派出所备案对个人不会有什么影响。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是刑事处罚被判刑,这就有犯罪案底,在公安机关的能够查到,对自己影响很大,通报备案的对象根据有关规定,因交通肇事造成下列人员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肇事者,应列入报备对象,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的,造成重伤一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三万元以上的。
楼房开盘价高于备案价几十万合法吗
实际上就是备案价会高于实际成交价的,一般一手会打点折扣,不过最多就是20%的浮动,如果高于这个备案价格要重新备的。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房产备案是什么意思
出现'备案'字样,说明房子已经卖出去了,签订过正式的购房合同了,肯定是交过首付了,而且要么按揭预审已经通过,要么全款。如果你要的房子没签正式合同,出现备案字样,确定一房两卖,可以去房管局确定业主是不是你。可以起诉中介,要求双倍退定金。
为了防止“一房两卖”现象的频繁出现,于是便有了网签、备案、预告登记制度。
1、网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络化管理系统与交易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网上进行公布的行为,用户可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
2、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3、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通俗说,网签和备案可以证明房子是你的,但不能避免一房两卖或被开发商私自抵押;预告登记则可以避免。举例,你全款买的期房,网签备案后,还没办理房产证,开发商有办法私自把房子抵押给第三方。结果就是你拿不到房产证,甚至房子被他人强行入住。可以通过法律维护权益,但耗时耗力。如果办理了预告登记,没有你的同意,房子不能被抵押。
网签备案是房管局强制执行,预告登记则不是,需要业主办理。开发商为了现金流,经常私自抵押全款业主的房子,媒体不断有业主没法取得房产证就是这个原因。
商品房备案价格与实际售价不符怎么办
1、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变更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必须提交包括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及监管协议、预订协议(认购书等)样本等内容在内的商品住房预售方案。预售价格变动幅度原则上不超过5%,具体由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2、预售方案中申报的预售价格变动幅度等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事先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说明,经备案后在销售现场公示。各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中,应当对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的变动幅度进行限制。对未经备案、预售价格超过预售方案所申报变动幅度的,房地产主管部门暂停办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并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报备。
3、2011年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SPAN>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福建省物价局同年发布了《福建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该细则第六条:“对于销售许可或者办理现售备案的商品房,商品房经营者应同时向所在地市或县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备当前销售房源价格和标价方式,并在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报备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4、商品房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
二、实际售价与备案价格不符的定性
1、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时未按备案价格标价的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我国《价格法》第12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同时经营者销售商品房的标示价格或者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格却谎称备案价格的行为,构成价格欺诈。该行为符合《价格法》第14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行为中第4款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2、《价格法》第40条规定,经营者由本法14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由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由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三、实际价格与备案价格不符对购房者的影响及维权
实务中,开发商对于法规政策明码报价的要求,通常未严格执行,很多时候,购房者只能通过销售人员的口头得知自己看中房子的价格,而面对备案价低于实际销售价问题,开发商亦通过重新备案的方式,来规避物价部门的处罚。更有甚者,开发商采用“高报低开”的方式,将商品房备案价格定的原高于销售价,而二者之间的价差就是开发商坐地起价的空间。
对于按揭买房的购房者而言,银行将来对于按揭买房人会依据备案价格进行房产评估,意味着其向银行贷款的金额无形中缩水,从而向买房人发放贷款额度。同时,购房者购房时的房屋价格高于备案价格,则购房者合法的权益收到侵害,意味着购房者花费多于实际价款购买了房产,多支付了一笔“冤枉钱”。
依据《价格法》第41条的规定,消费者对于因经营者为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的,消费者可向经营者要求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还可要求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购房人在买房过程中遭遇到类似情况,可将相关情况向物价局反映,由物价局对开发商的相关违规情况进行认定,由物价局对开发商作出相应的处罚。
银行对未备案购房合同放款银行违规吗
银行对未备案购房合同放款银行属于违规行为,银行需要放款的时候,要对个人的贷款信息和购房信息进行核查,一旦是被备案的购房合同的话,那就属于非法的相关合同,合同不被相关部门所认可,银行一旦出现了放贷的现象,就会导致银行的债务可能无法收回,从而导致银行的相关措施笑话损失,所以这种情况属于违规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违法,所以银行必须要贷款的相关内容进行核查,未备案购房合同不能放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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