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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婚前财产的界定呢法律(2021年民法典中婚前房产的界定)

admin2周前257

大家好,如何进行婚前财产的界定呢法律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2021年民法典中婚前房产的界定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如何进行婚前财产的界定呢法律和2021年民法典中婚前房产的界定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2021年民法典中婚前房产的界定
  2. 一方婚前购买股票和基金等,婚后财产收益如何认定与处理?
  3.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婚后添加女方姓名,如果离婚怎么分割?有何法律依据?
  4. 婚前同居期间男方出资以女方名字所购房产的归属如何界定
  5. 婚前首付的房产,到底怎样才能算作自己的个人财产?
  6. 香港婚姻法,婚前婚后财产如何界定?
  7. 当天办结婚证,当天买房,写的一方的名字,这个怎么界定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2021年民法典中婚前房产的界定

1、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于出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的目的,***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但以另一方名义购买

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对其将不利。

4、婚前以双方名义购房,但是一方出资

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如果将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另一方的出资会被认为对未出资方的赠与,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又无按份共有的约定,该房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如果产权证上明确按份共有,或者双方有书面约定,双方按份共有,如双方结婚不成无法继续居住,可由一方将产权份额出售给另一方,或由***判决。

一方婚前购买股票和基金等,婚后财产收益如何认定与处理?

即使股票购买于婚前,但只要婚后进行了账户操作,就相当于进行了投资行为,本金是婚前财产,投资收益却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就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了混同。

但只要双方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比如约定自己名下理财账户里的财产权益,都属于自己个人所有等,就可以成功保全自己的婚前财产。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婚后添加女方姓名,如果离婚怎么分割?有何法律依据?

婚前父母全资买房,视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不得分割。

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但是房子的增值部分,或者房子由于出租获得的租金等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加上女友的名字是对女友的赠与,女友接受,赠与有效,房子则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请求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婚前同居期间男方出资以女方名字所购房产的归属如何界定

泻药。对于你的问题,个人认为如下:

1、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且写了男方名字,视为男方父母对男方的赠与,该房产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房产添加了女方的名字,应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不动产所有权的归属以物权登记为对外生效要件,现房产已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房产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男方无权撤销赠与,该房产应属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

3、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诉至***,***一般按照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份额进行分割。

婚前首付的房产,到底怎样才能算作自己的个人财产?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婚姻法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所支付的首付款,并且只登记再自己一个人名下,那么该房屋的产权就可以认定为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及所对应的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话,这一部分是需要给对方一般的经济补偿的。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即使不通过特别的约定房屋的产权也可以认定为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但是很多人会把房屋的产权与出资的债权混淆闹不清。其实在法律上,产权是属于物权的性质,而出资是属于债权的性质,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认定房屋的产权是个人,就意味着另一方配偶在离婚的时候是没有权利要求分整个房屋的份额的。比如配偶是无权要求我要房子给另一方补偿的。

但是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这是属于房屋出资,应当是属于债权这一部分,既然产生在婚后,那么另一方配偶当然可以享受一半的利益。所以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需要给另一方一半的经济补偿,但是这只是金钱方面的补偿,不代表另一方配偶拥有房屋的产权,也不代表可以争房子,他只能获得现金上的补偿。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香港婚姻法,婚前婚后财产如何界定?

香港是个发达的城市,我个人认为香港人不流行婚前财产公证,以至于婚前财产难以计算的问题,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查核,例如公民婚前所缴纳的各种税费,以及在政府部门登记的动产及不动产资料等都能够作为依据。

香港婚姻法条文并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双方离婚时,原则上是各人财产归各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调整,对有争议的财产分割部分作出均分的判决。无论如何调整,原则上都是偏向于保护女方的方向。

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由于女方在大部分情况下将承担子女抚养权,故***衡量时,会偏向于保护女方的权利,一般来说财产分割要保证女方在离婚后,生活水平不低于离婚前,此外还要考虑女方的是否有固定收入等经济因素。

以上的回答,希望对网友们有帮助哦!

当天办结婚证,当天买房,写的一方的名字,这个怎么界定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谢谢邀请;依照物权法的规定,谁出资,谁买的房,房产的确权就是属于谁的。该房产的确权人就拥有了绝对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这是合法的私有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正如楼主所提,当天办理结婚证,当天买房写的是一方的名字,这个怎么界定是婚前的财产还是婚后财产的问题。当然要看同一天登记结婚,同一天买房出资是属于谁的,才能够分清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

现在有很多人就是走进了法律的所谓盲区,误认为只要是发生在婚姻期间内买的财产,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自认为可以拥有一半的财产权利,这是笑话,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双方自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才是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才有平等行使权利。同时,法律还认可,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的。婚前的个人财产永远是属于个人拥有的,并不因为婚姻就能改变它的归属性质。

如果领取结婚证的当天,双方成为了合法夫妻,同时,当天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产虽然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另一方只要能够拿得出证据,证明自己出了资,是共同买的房,该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但天底下就没有傻人,也没有出了资还不在房产证上确权的道理,父母不骂死他(她)才怪呢。

如果在领取结婚证的当天又去买房,是单方一个人出资买的房,虽然是发生在登记结婚的当天,在房产证上的确权,就应该是单方的名字。因为,这笔资金就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只是换了一种不同的方式存在罢了。所以,该房产依然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毋庸置疑,该房产就不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了。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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