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是检察院请求人民法院审判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确定犯罪事实,进行处罚的诉讼活动。我国大多数刑事案件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起诉。毕竟自诉有很多限制。以下是公诉需要满足的条件。根据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量刑。所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首先要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这里的“犯罪事实”是指影响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包括:
(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
(二)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状态(包括故意、过失、动机、目的),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态等。
(三)认定犯罪嫌疑人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加重处罚的事实。查明上述事实符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明的条件。
实践中,就具体案件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一)在单一犯罪案件中,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确定,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不能确定的;
(二)属于数罪并罚,部分犯罪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犯罪不能查清的;
(三)无法查明作案工具和赃物去向,但有其他足以定罪量刑的证据的;
(4)口头证据中的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不影响定罪。符合上述第(二)项条件的,以已查明的犯罪论处。所以不需要找出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在司法实践中,在起诉前查明案件的所有事实是不可取的。
2.证据真实充分。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因此,人民检察院在指控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必须有确凿、充分的证据。证据是真实的,即用来证明犯罪事实的每一条证据都必须是客观真实的事实,同时与犯罪事实有着内在联系,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充分的证据是对证据数量的要求。只要有一定数量的证据足以证明犯罪事实,就满足了证据充分的要求。证据和充分性是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不能成为分割证据必须基于充分的证据。证据不足,就无法取得证据。相反,如果证据不真实,证据充分,则不能证明案件的真相。因此,证据真实、充分是公诉的必要条件。
3.刑事责任要依法追究。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实施某种犯罪行为,不一定要负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些犯罪行为在法律上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决定起诉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排除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情况。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这成为公诉的另一个必要条件。可见,犯罪嫌疑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被追诉,没有以上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犯罪嫌疑人都不能被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