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以及案由规定解释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全文
第一部分人格权纠纷
一、人格权纠纷
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2.姓名权纠纷
3.名称权纠纷
4.肖像权纠纷
5.声音保护纠纷
6.名誉权纠纷
7.荣誉权纠纷
8.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
(1)隐私权纠纷
(2)个人信息保护纠纷
9.婚姻自主权纠纷
10.人身自由权纠纷
11.一般人格权纠纷
(1)平等就业权纠纷
第二部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执行案件的案由是什么
诉讼案件的案由是什么,执行案件的案由也是一样的,不会改变。比如,民事诉讼案件的案由是借款纠纷,那么执行案件的案由也是借款纠纷。
案由规定解释
案由规定是指司法实践中对于不同案件类型的法律规定。这些规定在不同的司法领域中有着不同的重要性和适用方法。尤其在刑事诉讼领域,案由规定是处理犯罪案件的重要法律基础,通过对案由的准确定义能够帮助司法机关正确适用法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案由规定还在民事、行政诉讼等领域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对案由规定的深入理解和正确运用,是保障司法公正和促进法治建设的必要条件。
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两个案由吗
通常情况下,一个案子只有一个案由,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允许有两个案由同时存在。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已于2007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第四部分,关于适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第一审法院立案时应当根据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性质,首先应适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列出的第四级案由,第四级案由没有规定的,则适用第三级案由;第三级案由中没有规定的,则可以直接适用相应的第二级案由或者第一级案由。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审判中出现的可以作为新的第三级民事案由或者应当规定为第四级民事案由的纠纷类型,可以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将定期收集、整理、筛选,及时细化、补充相关案由。
2、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属于主从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以主法律关系确定案由,但当事人仅以从法律关系起诉的,则以从法律关系确定案由;不属于主从关系的,则以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确定案由,均为诉争法律关系的,则按诉争的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
根据第二条的规定,一个案件中可以有两个案由。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非讼程序案件案由有:
(一)与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有关的纠纷
1、失踪人债务支付纠纷
2、被撤销死亡宣告人请求返还财产纠纷
(二)公益诉讼
1、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1)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
(2)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
(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2、英雄烈士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3、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4、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
(四)执行程序中的异议之诉
1、执行异议之诉
(1)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2)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2、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3、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案由应是什么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由,是以刑事案件的案由为准的,如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表述为:被告人XXX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
立案的案由怎么写
就是根据民事案件的争议类别填写。主要有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劳动争议人事纠纷、海事海商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适用特别程序案件案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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