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进行购物时,如果和商场的商家产生纠纷的需要及时的进行处理和维权,这样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进行维权时是需要选择合法的途径来进行的,那么,商场发生纠纷找什么部门维权?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商场发生纠纷找什么部门维权
1、与商场协商和解
这是指消费者可以直接向销售者、服务者或生产者交涉、索赔并与经营者和解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这种解决争议方式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基础上的。一般适用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用这种方式解决纠纷,只要双方愿意,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不像诉讼、仲裁有严格的地点、时间限制和繁琐的程序,因而解决纠纷快捷方便。同时,也不像诉讼、仲裁要交大笔诉讼费或仲裁费,从而减少了解决纠纷的成本,对当事人当然也经济。因此,协商是广大消费者首选的途径。但这种途径必须要具备一个前提,就是消费者和经营者必须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协商,就无法采用此方式了。
一般说,在案情复杂、事实不清、争议较大、且双方矛盾尖锐的情况下不宜采用协商方式。加之,经营者一般处在相对强势的地位,对消费者提出的协商很可能置之不理,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应选择其他途径为佳,以免错失良机。还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了和解协议,如果一方不履行或反悔,该协议就不能像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书那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做出的努力就白费了,还得重新选择其他途径。从上述分析看出,消费者是否采用协商方式解决争议,要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权衡利弊而做出。虽然该方式是消费者首先考虑的,但对有些消费者来说并不是最佳途径或必经途径。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消费者协会(简称消协)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团体。它其中一个重要职能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调解。因此,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消协投诉,请求消协出面作为第三者的身份与经营者进行调解。消协毕竟是保护消费者权利的一个组织,一般设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内,因而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同时消协办案人员具有一定的办案经验,有较高的法律水准,加之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出面调解,当事人容易接受。同时,消协调解又不收取费用,对消费者来说是一种较经济解决纠纷的途径。但消费者协会是一个社会团体,不是国家机关,调解属民间性质,不具有强制性。因此,调解必须是双方自愿,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调解,消协也无能为力。即使消协主持的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也达成协议,该协议也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如果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反悔,在这种情况下,还得选择其他途径解决了。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如因不公平交易、价格、计量、食品卫生等问题引起的争议,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物价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申诉,由于这些行政部门具有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对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职责,再由这些部门查处,如果查出了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相应的部门将给他们行政处罚。这样为消费者解决纠纷提供了一定的有利条件和证据,这有利于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的保护。但这些行政部门不是司法机关,他们不直接解决消费争议,最多以第三人的身份主持当事人进行调解。所以用这种方式解决纠纷也是有限的。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做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做出裁决,争议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从而解决纠纷的制度。仲裁具有灵活便利的特点,与诉讼相比要快捷;与协商、调解相比,又具有强制性。其强制性表现在,消费争议经仲裁机构的仲裁,当事人必须履行仲裁裁决,否则,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仲裁也成为消费争议解决的一个途径。但仲裁也有局限性。
5、向人民法院诉讼
诉讼是人民法院在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审理和解决案件的诉讼活动。
二、消费者维权的时限规定
1、产品“三包”的维权时限规定
“三包产品”是指在“三包”的有效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等问题,消费者享有的服务法。这类产品的“三包”期限,不是从出厂之时计算,而是从销售之日计算,即从产品的销售发票的日期开始计算。
2、“换货”的时限规定
“换货”是指产品出售后,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性能性故障,不能正常使用,要求换同一产品的行为,提出这种要求,一般规定是在产品售出七日内或经三次修理仍不能解决问题,在符合上述条件时提出“换货”要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服务。
3、“修理”的时限规定
在“三包”的有效期限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修理的,如果是因生产厂家未提供零配件而导致修理人在九十天内未修理或者未修复的,修理人应在保修的修理状况中写明,消费者凭此记录要求销售人调换同类产品;如果是修理人自已造成的,修理期限超过三十天的,应由修理人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类产品,并承担费用。
三、消费者维权如何起诉
1、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
(1)消费者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申诉的日期。必要时,消费者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活动,但需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
2、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后,如果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如果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撤回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撤回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商场发生纠纷找什么部门维权的内容,商场发生纠纷时,可以找商场进行沟通,争取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对于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