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5块钱改造出租屋犯法吗,居民住宅当集体宿舍出租是否违法,怎么解决这样问题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私自改建出租房触犯的法规
私自改建出租房触犯了国土资源规划法和住建权归国家所有,任何人或法。国家国土资源规划法规定土地所单位无权擅自侵占或改变国有土地性质。私自改建'出租房必侵占国有土地',违法。住建法规定,每一所房子都有原始图纸格局规划。私改出租房必改变原房格局,是违法行为!
居民住宅当集体宿舍出租是否违法,怎么解决这样问题
住宅是用来保证居民居住的房屋,是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的,需要载明用途。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有的人会把住宅房屋用作商业用途。那么,住宅出租为商用,是否违法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如果住宅商用的,经过法定程序的,是不违法的。住宅如何用作商业用途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住宅商用最起码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符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二是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两个条件分别来说:(一)符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对于住宅商用的审批程序,并没有法律法规的专门性规定,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可知,建筑的住宅用途是经过规划审批的,必须遵守,如需改变,应经规划部门的审批同意。另外,如果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对于住宅商用有限制的,还应当遵守管理规约。(二)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由此可见,业主不得随意改变住宅的居住用途,这是业主应当遵守的一个最基本的准则,也是业主必须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如未能取得整栋楼全体业主的同意(哪怕只有一名业主不同意),则改变房屋用途是不合法的。住宅不得进行哪些商业用途《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458号令)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的底层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不得将居民住宅楼中的住宅用作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由上可见,住宅不得用作餐饮、娱乐用途。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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