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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什么情况下能够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admin1周前760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以及什么情况下能够获得离婚损害赔偿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1. 什么情况下能够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2.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赔偿损失可以吗

什么情况下能够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先澄清“赔偿”这个概念。法律上的赔偿有一个前提,就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只有在存在损害的情况下,才能谈到赔偿问题。当然,这种损害并不限于身体上的损害,也可以是精神上的损害。

先谈身体上的损害。这个比较简单,最常见的就是家庭暴力和虐待行为。为便于大家理解,以下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家庭暴力和虐待的解释:1、"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2、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一方因患病或受伤需要另一方照顾时,另一方置之不理,任其自生自灭。在法律上,这属于遗弃行为,也是需要赔偿的。

再说精神上的损害。这方面最常见的就是婚内出轨,即违反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双方应该互相忠实的义务。主要表现有这么几种: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具体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其他出轨行为。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前段时间很流行的“冷暴力”,另一种说法叫做“精神虐待”。这种情况也应该获得赔偿,因为它能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损害。被损害了就应该获得赔偿,这是法律上的原则。但是,为什么实践中很少有冷暴力获得赔偿的案例呢?这主要是因为证据问题:1、冷暴力行为很难通过证据来证明,因为它是消极的、不作为的。不像热暴力,有段录像就可以证明。并且,通常情况下,冷暴力需要持续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才足以对正常人造成精神损害。当然,“玻璃心”是例外。不过,法律只针对正常人,并不会特别保护玻璃心。2、精神损害本身是无形的,一般的精神损害很难证明。只有严重到一定程度的精神损害,才能在临床上诊断出来,比如抑郁症。

最后,再说一说“青春损失费”的问题。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青春损失”如果存在,那它到底是身体上的损害,还是精神上的损害?很显然,它两者都不是,只是一种机会成本。没有损害就没有赔偿,法律就是这么简单。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赔偿损失可以吗

对于离婚损失赔偿的问题,根据我们国家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只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的时候,另一方才有权利要求一定的物质或者精神赔偿。这里面的法定过错一般是指对方有出轨,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或者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那么另一方是可以要求给予适当的赔偿的,但是这个赔偿的数额也很有限,一般会根据另一方过错的严重程度在几千块钱或者几万块钱左右不等。

除此之外,如果夫妻之间只是因为一些琐事,或者所谓的感情不和等原因而导致的离婚,那么任何一方都没有办法要求对方进行额外的赔偿的,只能说在离婚的时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共同财产,一般就没有其他的了赔偿。当然,如果一方自愿给另一方额外补偿的除外。

所以夫妻双方离婚一般都是双方的,很难说一方有绝对的过错,而另一方一点过错没有。所以组建一个家庭,更多的是需要双方的互相磨合和包容,如果真的出现问题,还是要先以自我反思为主,只有站在对方的角度多考虑一下,才能够更能体会夫妻之间的不易。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关于本次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和什么情况下能够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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