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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关系人(属于人身保险范畴的特定关系人是指()A受益人B投保人c被保险人D保险人选什么)

admin3周前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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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什么情况下需要法院指定法定代理人
  2.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是什么意思
  3.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属于人身保险范畴的特定关系人是指()A受益人B投保人c被保险人D保险人选什么
  4. 什么是执行监督中的利害关系人

什么情况下需要法院指定法定代理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的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没有确定的监护人的,法院应当在诉讼阶段为其指定法定代理人,主要有以下情况: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2)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一人代为诉讼;

(3)未成年当事人的父母已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并且i没有具备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经相关单位同意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属、朋友的,法院可以指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诉讼期间的法定代理人;

(4)无诉讼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没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经相关单位同意且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属、朋友的,法院可指定该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诉讼期间的法定代理人。但是,如果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于法院指定的法定代理人争议很大且有信访压力,或者涉及重大、敏感案件的,承办人可不直接指定法定代理人,中止案件审理,劝服当事人按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先由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通过特别程序解决。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是什么意思

对于新小区来讲,可以肯定的说是不合法的。对于上世纪其八十年代建成的老小区来讲,这个是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必须做好业主调查和意见搜集,并在小区进行公告。如果业主愿意自行招标物业的,社区不得强行安排;如果业主不发表意见,社区则根据社会管理职能,委托一家物业公司进行小区进行社会化管理。

很多老小区都是没有物业的。因为没有维修基金,所以老小区几乎没有任何物业公司愿意接手。说实话,物业接手商品房小区,最重要的就是维修基金这个大肥肉。相对来说,老小区确实会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房龄久了,房屋质量问题集中显现;没有维修基金,但是房屋需要维修由谁出钱;业主从来没交过物业费,一直是社区承担,收费会有很大的难度。

但是,不管难度多大。作为小区而言,都应该是社会化管理,并应该因此付费。财政是不可能为小区的个人服务拨款的。纵然是社区托管时,也是仅仅负责基本的生活秩序,保证垃圾的正常回收罢了。不存在门岗等其他即时性服务。

但是,对于新的小区来说。社区没有任何权力强行指定物业进场,更不能强迫业主接受指定物业。新的商品房小区,所有的小区管理事务,除业主未入住前的物业公司外,其他后来的物业公司都应该通过业主确定进行社会招标。从《物权法》来说,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整个小区事务只有业主才最有资格决定。社区对小区事务没有管理权!纵然是成立业委会,社区也只有监督指导权,没有管理权。

因此,社区直接跳过业主,指派的物业公司,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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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属于人身保险范畴的特定关系人是指()A受益人B投保人c被保险人D保险人选什么

就是投保人和被保人的关系,只能是不隔代直系亲属,比如自己可以帮配偶,父母,子女买保险,但是自己的父母不能越过自己帮自己的子女买,除非特殊情况(自己和配偶身故)可以书面申请。

什么是执行监督中的利害关系人

执行监督中的利害关系人是指包括除被执行人之外的其它当事人(如第三人、其它被告)和案外人。利害关系人主要是指与因民事法律行为而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之间,或者是与特定的标的物有特殊的关系,该关系可能会影响权利义务的履行与实现,影响标的物的状态,或者标的物对其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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