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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包括什么(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费法律怎么规定)

admin4天前785

有孩子的夫妇在离婚期间也参与孩子的监护和抚养。没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自然需要承担子女抚养费,这样才算是履行了父母的抚养义务。但是孩子的抚养不是一两个项目那么简单。下面123律师网小编主要给大家介绍相关知识。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主要有哪些

(一)属于子女抚养费的。

抚养费是父母或者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承担的生活和教育费用。我国的法定抚养费是指在这些人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履行赡养义务时,即父母双方离婚时,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支付给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不属于子女抚养的。

子女抚养费应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费用仍然是必要的,其他不必要的费用不纳入抚养范围。下面将给出详细的解释。在教育费用方面,应承担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的孩子的教育费用。但由于就读的是昂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支付的额外择校费用或因考试成绩不足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视为维持费。如果孩子在没有得到父母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上学,不同意的父母可以不支付费用,但同意的父母应支付费用。在生活费用方面,也要以必要为限,比如孩子购买电脑和手机的费用,出国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这些费用没有法律依据,家长可以拒绝支付。在医疗费用方面,儿童大病、绝症的医疗费用以社会医疗保险能够报销的为限。比如肾衰竭患儿换肾的费用,白血病患儿骨髓移植的费用,不在维持费之内。父母只有承担费用的道德责任,却没有承担费用的法律义务。

二、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确定

(1)子女抚养费应由离婚夫妻协议确定。

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时能够通过平等自愿的协商,在不损害子女合法利益的情况下,就抚养费相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是可以被认可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协议必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的利益,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的经济条件、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和教育水平,对其进行认真审查。如果他们认为协议不利于他们的孩子,他们就不应该允许协议生效。

(二)由人民法院确定子女抚养费。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或者协议不被允许,人民法院将从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有益儿童健康的角度作出判决。一般来说,法官会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例如他们的身体状况和年龄。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如收入的多少;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将根据情况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对于那些有固定收入的人来说,育儿费通常可以按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支付。育儿费由两个以上子女承担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本工资、等级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等收入。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托幼费数额。如果承担抚养费的一方是农民,农民缴纳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人和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也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支付。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失踪,其财产可用于抵消儿童保育费。以上是关于离婚后确定子女抚养费的类型和方式。可以发现,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涉及的内容很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随着子女的不同情况、应当承担抚养费一方的收入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而变化。20%只是最低标准,还有很大的变化空间。

离婚后,如果孩子病重等。而且需要钱,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需要承担治疗孩子疾病的费用,所以不可能忽视孩子的病情。离婚后,双方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存在争议。最好有律师帮忙。不知道该怎么办的人可以来123律师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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