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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欺骗身子犯法吗(结果我把骗子给骗了。最后闹上了法庭那么该怎么判呢)

admin1周前646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被人欺骗身子犯法吗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骗子骗我,结果我把骗子给骗了。最后闹上了法庭那么该怎么判呢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骗子骗我,结果我把骗子给骗了。最后闹上了法庭那么该怎么判呢

恭喜你,你的智商太高了,世上只有骗子骗人,没想到骗子被骗,高手。法院也没法,但不知你被骗的是什么,若是骗色又被你骗,法院肯定得说你的事。[耶]

男人被强奸算不算违法有何法律依据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在全世界大部分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

定义:

(1)从社会广义认识上讲,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即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与其发生性行为或同性间进行强制性行为同属于强奸)。

(2)不过,从一般认识上讲,强奸多指的是男子在未经女子许可的情况下强行同女子发生性行为。

(3)从法律认识上讲,某些国家立法时认为,只需要满足“强行发生性行为”这一定义,即构成强奸。也就是说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在某些国家的刑法中,也认为是强奸罪;而另一些国家的刑法,则只承认只有男子强行与女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才属于强奸罪。

一个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仅就中国大陆的刑法来说):

(1)强奸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女性是不可能强奸男性的;

(2)强奸罪的对象必须是女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男性是没法被强奸的;

(3)从情节上讲,必须是男性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女性不是自愿的。强迫,不仅包括各种暴力、胁迫手段,还包括麻醉、灌醉、欺骗、诱惑等手段。

(4)从细节上说,男性必须将阴茎插入被害女性的阴道内,才可以构成强奸罪。在刑法上,这被称之为“奸入”。如果没有“奸入”,虽也属于强奸罪,但确切的说属于:强奸罪(未遂)。比如一男性欲强奸一女性,将其按倒,由于女性反抗未能将其阴茎插入被害女性的阴道内,这时该男子就属于:强奸罪(未遂)。

从国外看,很多国家的刑法或司法实践早就不强调强奸中施害方和受害方的性别了。譬如,德国1975年刑法典的强奸罪还是指“强迫妇女”,但其1998年新版刑法典就只规定“强迫他人”了;法国1994年重订《刑法典》第222条、223条将强奸罪的受害者明文规定为“他人”,意即包括男人和女人;意大利现行刑法也只是将强奸罪的受害者规定为“他人”,不再突出其性别角色。我国台湾地区《妨害性自主罪章》也将强奸罪的对象由“妇女”扩充至“男女”。值得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妇女“强奸”男子的事件也并非绝无仅有。因此,将女性对男性实施性侵犯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而给予打击,以法律手段保护男性的性权利,是十分必要的。

现今,我国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年满16周岁的妇女强行与年满14周岁的男性发生性行为,以强制猥亵、侮辱罪定罪处罚。而年满16周岁的妇女强行与未满14周岁的男性发生性行为,以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一个无知的女人被已婚男人骗了上床,这个女人还是一个清白的女人吗

谢邀,那要看你对她的感情深厚度衡量,够爱她的人是不会计较过去,他只珍惜现在未来,如果不够爱,肯定会思前想后难决定。前者会觉得干净,后者会觉得他脏了。其实只要她现在好,过去就别管了,毕竟日子是往前看,不是往后看,人生谁能无过,别总抓着别人痛脚不放,人无完人,重要是两人相爱,祝福你。

你会原谅一个欺骗、伤害自己的人吗

会!一定会!??

读下去之前,请先原谅我的固执和傻冒!????

欺骗和伤害,贬义得再不能贬义的字眼,任何一个人都不希望得到,况且都会对这种行为恨之入骨,痛心疾首,因为它出乎了好心人的意料,辜负了好心人的期望,背叛了好心人的信任……

可是,我们不能永远不原谅他。有道是:浪子回头金不换。也许他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也许他可以幡然醒悟,悔过自新;也许他可以被感动后脱胎换骨。给别人个改过的机会,也正是自我修养的过程,好比“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痛定思痛,痛何有哉?宰相肚里能撑船!况且也会提醒我们今后防范更多更大的欺骗和伤害。一切事都有个前因后果,他的生长环境和受教育程度决定了他的素质和觉悟,请原谅他吧!

不原谅别人,等于给自己添堵,给自己打结,冤气不散,如何轻装前进?

我是佛系女人,但希望欺骗和伤害再不要没完没了!??

男子用5万纸币骗18岁女子发生关系,为何不构成犯罪

浙江一44岁男子刘某用5万“冥币”哄骗一名18岁女孩发生不正当关系,发觉被骗后女孩选择了报警,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事男子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女孩就这样被“白嫖”了。

一、特殊的“失窃”案

2021年4月1日凌晨2时许,一名年轻女子来到温州市某公安局报案,称出租屋5万块钱现金被盗,要求警方立案侦查,据称该女子姓吴,今年只有18岁。

吴某称当天晚上带了一名姓刘的老板回出租屋,老板离开后家里的5万块钱现金就不见了,她怀疑家里的钱是被这名老板顺手牵羊盗走了。

民警通过调查后很快找到了这名刘姓中年男子,但男子对盗窃一事矢口否认,经过民警进一步地询问,这场“闹剧”的真相终于浮出了水面。

原来这名刘姓男子并不是所谓的“老板”,而是一名普通的公司员工,刘某在一次偶然的机遇下邂逅了吴某,见吴某长得青春靓丽便起了歪心思,提出以每个月5万块钱“包养”吴某。

没想到利欲熏心的吴某当场答应了刘某的要求,当天晚上二人就在吴某的出租屋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事后刘某将装有“冥币”的黑色塑料袋放进了吴某出租屋的抽屉里面,随后便快速离开了,吴某当时并没有防备,直到送走了刘某后才打开抽屉查看,可打开塑料袋发现说好的5万块钱人民币居然变成了一堆“冥币”。

看着眼前花花绿绿的“冥币”,吴某瞬间傻眼了,冷静下来之后明白了自己被骗,她越想越气愤,又不甘心被“白嫖”,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二、刘某的行为为何不构成犯罪?

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当地警方还没有公布处理结果,但是网络上很多专业法律人士对此事发表了看法,普遍认为刘某的行为无法构成犯罪,反而吴某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了。

1、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犯罪人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威胁、伤害等其他手段强行和受害人发生性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刘某通过欺骗的方式和吴某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吴某在这件事情中的确吃了亏,但是在双方发生关系时,刘某并没有违背吴某的个人意愿,是吴某主动把刘某带回自己的出租屋,双方属于你情我愿,而且在双方发生关系时吴某已经年满18周岁,所以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刘某的行为无法构成强奸罪。

2、诈骗罪?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在“包养”问题上,刘某的的确确隐瞒欺骗了吴某,他用“冥币”代替金钱和吴某发生了关系,虽然刘某利用虚构事实的方式占有了吴某的身体,但是从法律层面来讲,身体不属于“个人财产”,而且刘某并没有骗取吴某的个人钱财,所以其行为无法判定为“诈骗罪”。

3、持有、使用假币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假币而故意持有或使用,但此罪名要满足一些客观条件,首先是数额较大,然后犯罪人侵犯了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比如拿着伪造的货币去市场上进行交易,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这种行为就是侵犯了国家货币的管理制度,让假币在市场上流通。

刘某用“冥币”冒充人民币和吴某进行了不正当的交易,但是此行为无法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因为“冥币”和人民币在外观上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只要是一个正常人都可以把“二者”区分开来,“冥币”上面清清楚楚写着“天地银行”四个大字,而且“冥币”属于一种正常使用的商品,可以在市场上进行正常销售,并不存在“伪造”一说,所以刘某的行为无法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三、吴某能否起诉刘某追回5万块钱“包养费”?

答案是不能!

因为他们只有口头约定,并没有签署任何有效的协议,口头约定不能成为法律上的证据,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他们白纸黑字签署了“包养”协议,但是这样的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合法有效的民事诉讼必须具备以下要素:

1、意思表达要真实。

2、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包养”虽然不违法,但是违背了社会的道德底线,也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二人之间的“包养”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吴某无法起诉刘某追回那5万块钱“包养费”,只能自认倒霉。

四、吴某的行为为何构成了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步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在这次事件中,吴某发现自己被刘某用“冥币”欺骗以后,感觉气愤难当,为了泄愤他故意向公安局编造家中现金被盗的谎言,此行为属于谎报警情,按照相关法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结语

这是一起典型的“白嫖”事件,我们为吴某的遭遇感到同情和惋惜、为刘某的行为感到可耻!

这场“闹剧”已经落下帷幕,可有些事情始终让我们想不明白,一名年仅18岁的漂亮女孩,为了区区5万块钱居然选择去出卖自己的身体和灵魂,而且轻易被一名中年大叔用“冥币”欺骗,抛开“智商”不说,她的价值观着实令人担忧。

成功的路上没有捷径,女孩门出门在外一定要洁身自好,也许你通过“走捷径”得来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但是某一天你会发现失去的东西更多!

被人骗了好几万,导致自己身无分文流落街头,该怎么办呢

一个人在外被骗好几万,导致身无分文,流浪街头,可以说很悲惨。不但辛辛苦苦打拼下来血汗钱被骗了,连吃饭住宿都成问题,挨冻挨饿,内心一定很痛苦,绝望。但是,记住,这个时候一定不要想不开,走向极端,比如自杀,或者去偷窃,去抢劫……或者去骗别人,这些极端的做法只会让你得不偿失。人生的路很长,几万块也许是打工几年的积蓄,虽然现在没有了,但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再努力几年,钱还是可以挣到。最怕一想不开,结束生命就什么都没有了。

再有,如果想不开,去偷去抢,那是害人害己,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做了违法的事情,那是一辈子的污点,是怎么也抹不掉的。对以后的人生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千万不能走极端。

被骗了以后,首先要及时保留证据,到公安机关报案求助。也许能及时追回你的钱。同时可以帮助你联系家人朋友,解决一时的困难,比如来接你回去,寄路费、生活费。如果不想回家,可以向家人说清楚情况,寄生活费,解决目前温饱、住宿问题,再找份工作做。不要流浪街头,一是危险,会有许多想不到危险。比如,被殴打,狗咬,车祸等等伤害。还有容易生病,染上传染病什么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有了好的身体,才能好好赚钱。得了病,不但挣不了钱,还要花钱看病,那是雪上加霜。

同时不要忘了,关注你的案子,联系方式变更,及时去备注,也许,某一天你被骗了的钱,警察给你要回来了呢?

如果有一天你最爱的人欺骗了你,你会怎么办

没关系啊,只要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爱骗就骗吧。可能有人骗骗也是缘分吧,织女也骗过牛郎,祝英台也骗过梁山伯,白素贞也骗过许汉文,对不对?可能缘分就是骗来的,不能计较太多的哈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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