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对双方来说都是最重要的一点,除了抚养权之外,抚养费就成了关键点。离婚时,双方需要对孩子的抚养费以及如何支付有明确的约定。对于这个问题,123律师网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抚养费数额和给付方式如何确定
1、维修量。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如果有固定收入,子女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缴纳。育儿费由两个以上子女承担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托幼费数额。可以看出,抚养费的金额一般在月总收入的20%到30%之间。
2.维护费的支付方式。
根据父母的职业,原则上应该定期支付。通常,有工资收入的人应该按月或定期支付现金,农民可以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现金或实物。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但如果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要谨慎处理。确需采取一次性支付的,要注意掌握条件。下列情况可以一次性支付:一是出国出境人员;二是有能力一次性缴纳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人、私营企业主等人员;3.下落不明的一方被记为财产;第四,双方自愿达成共识。
相关知识:哪些情形可以增加抚养费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父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子女所需的必要费用和支付人的经济能力确定。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情况的变化,孩子各方面的需求也在发生变化,这使得原来抚养费的金额也相应发生变化。因此,法律赋予子女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父母任何一方超过原金额的权利,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改变抚养费的数额。无论子女抚养费是在离婚时通过协议达成还是由法院决定,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金额的合理请求。至于费用是否会增加,不能仅凭孩子单方面的要求来决定,而应该通过相应的程序来解决。这个程序可以通过孩子和父母之间的协议来解决。协议不成的,可以由法院按照诉讼程序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子女有三种情况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一是原有护理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是因为子女生病上学,实际需求已经超过了原来的额度;
第三,还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育儿费的变更原则上以子女提议或根据子女利益为限,由以子女名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提出,但权利主体只能是子女。
因此,我们需要清楚地了解关于抚养费数额和相关支付方式的规定,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一些纠纷,而且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父母,这也是自己的赡养义务,每个人都应该明白这一点。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咨询123律师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