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病历日期改了犯法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医院护士或医生私自篡改已存档病例,算犯罪吗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病历日期改了犯法吗和医院护士或医生私自篡改已存档病例,算犯罪吗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医院护士或医生私自篡改已存档病例,算犯罪吗
已存档病例一个字都改不了。主管医生想看都得层层申请。我不明白你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博人眼球?还是为了流量无耻无底线![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
户口本和出生证明上的出生日期错了,可以改吗
公民的出生日期原则上不予更改,但确因有误需提供如下能充分证明其真实出生日期的依据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书面申请(需说明造成有误的原因、过程,申请更正的事由,并须本人或未成年人监护人签字和捺指印)。
2、相关原始材料。能够明确证实本人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住院期间原始病历、档案、记录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接种疫苗证》;《结婚证》;家谱等其它能够充分证明其真实出生日期的各种原始依据材料。凡是上户时已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原则上不予更改,确须更改的,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和依据。总之就是很难改。
病历单上的年龄会写错嘛
现在电子病历单摄的年龄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写错,因为输入身份证号码以后,系统会自动计算出病人的年龄,如果身份证号码填写正确,电脑的系统时间也正确,那么病历单上的年龄就绝对不会写错,除非身份证号码填写错误,或者电脑的系统时间错误。这时候病历单上的年龄就会不正确。
医生填写病把患者病时弄错了,造成患者无法报销商保,怎么办
这都基本是患者过河拆桥。看病的时候不敢谎报发病时间,怕耽误诊治。病好了,又想诈保。说大夫把发病时间记错了。尤其是择期手术的病,每年都遇到几起这样的事。另外保险公司就不应该以主诉时间为报销依据,而应该以客观发病时间为依据。病人自己的描述可以影响自己的保险利益,当利益不符合时,你想让她说实话?
医院处理医疗纠纷篡改病历会负什么责任
篡改病历不能说没有,但难度非常大,因为病历书写完后是要归档封存的,如果要篡改必须整个系统集体配合才可以,而且患者手里也有病历,没法篡改,也就是说篡改病历几乎不可能。像你说的篡改病历只能出现在急救时,因为急救来不及写病历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写,既然是补写的,在鉴定的时候就很难区分有没有篡改。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卫生局会第一时间派人去把病历封存起来,所有人都没法取得,只有等鉴定小组确定后,三方才能看到。假设真的有人篡改被查出来了,那就不是光吊销行医执照就完事了,而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病理报告单可以做假吗
想不出有什么东西不能作假,但是病理诊断我认为没有人敢去这么做。
病理报告单是疾病诊断的金标准,尤其对于癌症来说意义更大。直接决定了患者的治疗方案。目前几乎所有恶性肿瘤的治疗方案的选择都是依据病理分期。患者的预后信息,复发风险的大小也是通过病理诊断获得信息。
如果患者的病理诊断报告是作假的,那么,可以说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因为不同的病理分期,治疗方案是不同的。以胃癌术后病理报告为例,如果病理分期是早期,没有淋巴结转移,那么根本不需要辅助化疗,定期复查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早期胃癌诊断为中期,术后给患者做了半年的辅助化疗,没有任何益处,反而患者遭受了化疗的副损伤,同时经济也受到损失。同样道理,如果是中期胃癌,病理诊断为早期胃癌,没有给做化疗。这就认为增加了患者术后复发的风险,胃癌一旦复发,再次治愈机会渺茫。
有人会提出疑问:为何同样的病理,不同的医院给出的报告不完全一样。这是有可能的。因为病理切片的制作水平,取材部位的差别,病理医师的诊断水平,都可能导致一定的误差,这是允许的。这和认为主观造假有本质区别。就像同样一个人的CT片子,每个影像科医生给出的诊断报告不会完全一致,但是会基本一致。疑难病例除外。
【张成海医生】所有文章均为原创,追求真实、客观,普及健康知识,欢迎关注和转发,持续提供有用的医疗健康(肿瘤防治)科普和肿瘤科工作内容。药品说明书修订日期过期了还可以服用吗
提出这个问题的朋友肯定是仔细看说明书了。如果没有仔细看过说明书,肯定都不知道药品说明书还有修订日期这一说。今天,我就说一说药品说明书这个修订日期是怎么回事。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药品说明书的修订日期和药品有效期是两回事:
1、我们先说一说药品的有效期:
除生物制品是按分装日期外其他药品都是从生产日期开始计时的。国家对药品有效期的规定是这样的: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有效期若标注到日,应当为起算日期对应年月日的前一天,若标注到月,应当为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前一月。比如一个药品的生产日期是今天2019年6月15日,它的有效期是2年,那么标注到日就是2021年6月14日,标注到月就是2021年5月(2021年5月31日它的效期就结束了)。企业生产的每一批药品都会根据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有一个对应的有效期。它只和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有关系。
2、下面就说一说药品说明书修订日期是怎么回事:
药品说明书是我们了解药品信息的主要来源,是指导临床医生正确用药和患者自我药疗的主要依据。但药品在上市前临床研究过程中,受到诸如病例少、研究时间短、用药人群范围窄、用药要求严等的限制,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也是有限的,所以上市后在更广泛人群用药情况下还会有新的发现,这就决定了药品说明书的内容需要不断修改和完善,才能更好的发挥指导作用。
所以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应主动监测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有效性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提出申请修订说明书有关内容,同时还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某些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公告。修订申请一旦获准,需及时全面启用新修改说明书。企业应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内容负责。同时,《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要求药品说明书核准日期和修改日期应当在说明书中醒目标示。(有的是在左上角,有的是在正文中)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现行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是2006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当时是全国所有药品说明书在格式和内容上全面修订,当时所有的药品都有一个修订日期,最开始的修订日期都集中在2007年左右,所以,如果有的药品自那之后如果没有修订过内容,那就还是原来的修订日期。只要留心就会发现有的药品经常有修订,可能一年修几次,有的几年不修订一次。还有就是修订日期之前生产的药品是允许销售到有药品效期结束的。所以,有的时候市场上会出现同一厂家的同一药品两个药品明书修订日期不同的情况,这也是正常的。如果国家强制统一修订,而某些单位没有修订,那这个药品是不允许上市的。所以正常情况下,这个药品说明书的修订日期没有过期一说,看说明书内容新、旧是否符合规定。
所以,药品说明书修订日期是针对说明书内容的修改和完善时间的记录,说明这个药品说明书的某些内容在那个时间发生过变化,如果您一直吃的某一厂家某一种药,突然有一天买的药品说明书标示的修订日期和上一次买的不一样了,或者这个修订日期在您上一次用药之后,您一定要重新看一下新的药品说明书,看内容是否影响到您用药。
说了这么多,不知道有没有说明白。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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