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罪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许多罪名行为都可以构成非法集资罪。比如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非法集资罪的定义吧。
一、非法集资罪的定义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行为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危及社会稳定,因此有必要予以打击。对于某些危害较大的非法集资行为,依靠让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手段来规制是不够的,而必须用刑事的手段来予以打击。
二、出资入股非法集资的钱能否追回
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投资的钱财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六十条: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属明确的,应当依法及时返还,但须经拍照、鉴定、估价,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附卷备查;权属不明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按比例返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部分应予扣除。
还有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余下的被集资组织者花费完的不予补偿,由集资人自行承担。
有时嫌疑人在追诉过程中会积极退一部分,以获得从轻减轻处罚,如果受害人众多,财产不够偿还各被害人,司法机关会结案后按比例退还,被害人要及时关注该案进程和结果 以便及时获得退还部分。
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集资案的退款方式政策,实践当中,金融公司一旦被认定为非法集资,一般由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组建组织,负责清理清退债权债务。如有没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的,由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清理清退债权债务。
三、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
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在150人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还明确了非法集资的特征要件。其第1条规定,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非法集资还应具备违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要件。
司法解释还明确了非法集资的特征要件。其第1条规定,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非法集资还应具备违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要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非法集资罪的定义的全部内容。司法解释还明确了非法集资的特征要件。其第1条规定,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