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政府征收不进行赔偿,而是进行补偿。补偿的项目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补偿等。如果行为人对征地补偿款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一、
法律规定政府征收怎么赔偿
法律规定政府征收不赔偿。
但是应当是根据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来确定最终的补偿的标准,政府征地***没有赔偿金,需要支付下列补偿金: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
对征收土地补偿款不服怎么办
12364律师网提醒您,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征地***手续,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经当事人申请交由房屋征收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服的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
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