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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征地安置补偿不满意如何办解决(不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能复议或者诉讼吗)

admin2周前340

大家好,对征地安置补偿不满意如何办解决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不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能复议或者诉讼吗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对征地安置补偿不满意如何办解决和不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能复议或者诉讼吗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新都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2. 安置房质量问题,如何处理和赔偿
  3. 安置房出现了严重问题该怎么解决
  4. 不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能复议或者诉讼吗
  5.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及其复议决定能起诉吗
  6. 认为开发商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不合理,可以起诉吗

新都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已经制定并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征地补偿的标准和方式、房屋安置的方式和标准、***补助的标准和方式等。这些办法的制定旨在保障被征地人员的合法权益,使得征地工作得以有序推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工作也变得越来越常见。征地涉及到征地补偿和安置,而这些过程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规定,以保障被征地人员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除了征地补偿和安置实施办法,还有许多有关征地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例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补偿暂行条例》等。这些法规和政策也对征地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安置房质量问题,如何处理和赔偿

***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其他一般质量问题。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要采取正确***方式。

2、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是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3、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当然,买受人也可选择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

4、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

安置房出现了严重问题该怎么解决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安置房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致使无法居住的,这种情况是征收方违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安置房交付被征收人前,至关重要的就是要通过竣工验收。直白点说,质监、安监、消防、规划等多个部门都点头说没问题了,才能开始交房交钥匙。如果安置房墙体上的裂缝都肉眼可见了,怎么可能通过竣工验收!所以碰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不要收房!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更不要坐以待毙。

虽然安置补偿协议里面没有约定“安置房墙体不能开裂”,但墙都裂了的房子,倒贴钱也不买呀。这就是基本认知,这就是“***裸”的违约。如果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依据也有。例如:《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在交付时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本市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要求……”

如果安置房有质量问题,可以聘请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质量鉴定,也可以通过一系列的调查程序去核实是否经过竣工验收。如果质量确实不符合标准,可以拒绝入住,要求***方给予相应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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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能复议或者诉讼吗

您好: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属于政府做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所以,您可以复议或者诉讼。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及其复议决定能***吗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中规定了下列五种不可诉的行为:一是,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二是,过程性行为;三是,协助执行行为;四是,内部层级监督行为;五是,***办理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依据上述规定,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作出的批复行为系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法定批准职责,对下级机关请示事项作出的内部审批行为,其内容对当事人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对其权利义务不产生直接影响,故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作出的批复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当事人不服该批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是否可诉,要看是否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如果复议机关作出复议维持决定,因该批复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复议维持决定也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认为开发商的***安置补偿协议不合理,可以***吗

***安置补偿协议是***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法律文件,也是非常容易产生***的一个案件。那么因为***安置补偿协议产生***想要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的时候,一定要提起行政诉讼吗?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因为补偿协议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的,涉及协议一方当事人是政府部门,另一方当事人是被征收人,这两者主体之间地位不平等,因此,作为行政合同走行政诉讼的情况更为常见。而且实践中有很多***及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事项都是由村委会负责的。如果村委会得到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话,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的。所以说如果村委会得到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可以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而且村委会作为该行政诉讼的被告,那自然该协议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除此之外,我国《行政诉讼法》中规定了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提起的诉讼。也就是说,政府如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征收补偿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向***提起行政诉讼。在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候,是可以对相应法规命令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以及行政机关作出的相关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的,而民事诉讼通常只能对协议的约定是否违反公共利益、是否无效进行审查,从这个角度来看,行政诉讼能够更好的保障被***人的利益。

但是具体的情况中也并不是所有的***安置补偿协议案件都是行政诉讼,也有一些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情况主要是不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法律性质看作行政合同,而是民事协议。认为***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具体案例情形包含以下两种:

1.***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满后***人可以依法向人民******。

2.***人与被***人达成协议后,且***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总的来说,目前关于***安置补偿协议的案件,被征收人对补偿协议不服的情况主要以行政诉讼为主。但如果对被征收人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已经履行完毕的补偿协议提起的诉讼,通常认为不属于行政协议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房屋征收部门会以民事诉讼提***讼。而且当事人因行政机关与第三人签订的补偿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也是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的。

好了,关于对征地安置补偿不满意如何办解决和不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能复议或者诉讼吗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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