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不犯法需要懂法吗,以及老百姓需要懂法律吗为什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为何有人明明知道违法还犯法
正如你所说,所以古人才说“明知故犯”一词,究其原因,不外乎是“争利的或赌气的等原因”,主要是对法律缺少敬畏心。
老百姓需要懂法律吗为什么
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办案,程序严重违法,办理的又是冤假错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又不进行释法说明的情况下进行定罪,市中院,省高院两次发回再审都是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再审的,没有补充任何证据,进行的是重复起诉,并且在同一事实的事上,又做的是一罪二罚,并且是判两年,非得让服刑三年多,在全国有谁听说和遇到过这种罕见之事,事情己过去几年了,至今没有任何单位给个公平的说法。
如果一个人连死都不怕,他还会惧怕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谴责吗
一个人连死都不怕,但我告诉你,这个人还真惧怕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谴责!
人人都有对生命的敬喂之心,说连死都不怕,其实人人都怕死,说不怕死的都是遇到无法用和谐手段去解决,而非要豁出命这样斗狠方法才能解决的人。
用这样方法解决问题的通常都是弱者,他们在遇到不平等的对待时,就会选用这种不是办法的办法去得到自认为的公平。这些人平时都生活在社会的底层,让人看不起眼,通常会认为这样的人对他不公平,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他没本事,没地位,没人脉,欺负他也并不会觉得他能够威胁到自己什么!
这样的人一旦被激怒了,他们是连死都不怕,只有到了连死都不怕的境界才能让那些平时高高在上看不起人的人惧怕,
但这样的人内心深处对生命是敬喂的,他们是惧怕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谴责!
他们一开始是善良的,如果不是被逼无奈谁愿意拿命去赌,
又有谁不愿意过上平平安安的日子。
从来不体罚学生的老师是好老师吗
衡量是不是好老师,有两个最重要的标准,一是学生成绩有没有获得较大的提高,二是是否培养了学生健康的身心。只要达到这两个标准,无论他是否体罚(应该是惩戒)了学生,那他就一定是好老师。
这里有一个当前十分敏感的词汇:体罚。体罚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以及教育部明令禁止的,而惩戒则属于法律允许的教育行为。由于体罚和惩戒有时界限比较迷糊,这就给了一少部分好事者甩锅老师的口实。什么叫惩戒?不给学生造成身体和心灵伤害的体罚就是惩戒,度不一样,性质也会不一样。在现实的教育过程中,每个学生都具有自己的个体特征,有的学生根本用不着批评,在一个班当中没被老师批评过的是大多数,这些同学如果不小心犯了错,老师一般简单开导几句就能解决问题。
了解教育的人一般都知道,一个班时常被老师批评的往往就是那么几个“问题学生”,这些同学要不就是不按时完成作业,要不就是不遵守课堂纪律,影响正常的教育秩序,要不就是时常发生各种状况。某校一名高中学生,不管上谁的课都喜欢接嘴,老师刚说完上句,他马上就会给你接上风马牛不相及的下句,班主任几乎每天都会找他谈话,但始终收效甚微。对这样的学生,如果适当的惩戒能够让他有所收敛,不分散老师和其他同学的注意力,这无论是对他本人还是其他同学难道不都是一大幸事吗?
倒回去20年,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学生,老师一通体罚下来,马上变得服服贴贴,虽然显得简单粗暴,但效果却十分明显。有时老师的一些做法虽然值得商榷,但至少维护了大多数学生正常受教的权利,即便是被体罚的学生自己,不当行为能够被及时制止,那也不至于跑得太偏。如果能够不体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就能让学生幡然醒悟,那当然是再好不过,如果说教起不了作用呢?当你看到一个孩子在邪路上越走越远,你是给他下点猛药让他警醒好?还是不痒不疼给他讲大道理好呢?或者出于“不体罚”的理念而听之任之好呢?
体罚不能走极端,不体罚同样不能走极端,能够找到合适、可行的方法让学生获益的老师,那就一定是好老师。冲当好好先生,因为不体罚而不体罚的老师不可能是好老师,如果能够既不体罚又能教育好学生,不仅可以让学生成绩提高,又能管理好学生,让他们保持积极健康的心理,那这样的老师肯定是好老师中的极品。
什么是法律权威为什么要尊重
因为法律是一个国家政党和人民的意志体现,公民的行动准则,社会的文明进步虽要法律去规范,公民的合法权力靠法律去维护,法律权威是规范制定的法律条款,具有权威性,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可侵犯法律,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为什么要尊重,因为法律是治理国家的根本,社会法制核心要求,依靠法律去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公民的合法权力,用法律去解决纷争,确定权力,维护公民人生权财产权,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什么样的防身武器可以带不犯法
能够合法携带的防身武器有:雨伞、折叠椅、拐杖、自拍杆、钓鱼杆、平底锅、长柄饭勺、大笤帚、牛皮腰带等。就算是警察碰到也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没有办法。
现在的学生应不应该普及法律课
这个提法非常好。为您点赞。
我觉得你能提出这个问题是社会进步、与时俱进的表现。我想这个问题,可能很多人都没有考虑过,至少我是没有考虑过的。
现在是法治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是一个公民最应该做到的行为准则之一。因为法律直接与我们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社会上还有很多的法盲,上到老人,下到孩子,有的人明明违法、犯法了,反而理直气壮的的说:我是法盲,我不知道。
我们总说,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那么,要想构建法治社会,也要从娃娃抓起。让孩子们从小就具有法律意识,以及对一些基础法律和通行法律的认知和了解。
学校讲究教书育人,除了一些科学知识,还有道德规范、文明礼貌,同样也需要有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只是道德层面的,不是强制性的。而法律也是强制性的,必须要遵守执行的。所以,对法律意识的建立,应该是与道德规范同时进行,也应该纳入学校对孩子的日常教育。
每次看到新闻里,一些老人做出违法的事情而不自知,一些少年犯流泪忏悔,除了指责他们,惋惜痛恨,社会和学校其实还有很多可以做的。法律知识的普及就是其中之一,但是仅靠几次宣传或者组织几节法律大课堂可能效果较差。而应该更规范、成体系的组织。
所以,我支持法律课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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