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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州市拆迁补偿规定(永州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admin3个月前622

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很多地方都开始扩建。虽然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的经济实力,但同时也消耗许多的土地资源。这时候往往可能需要进行征地了,拆迁征地本来就是是常有的事,对于征地的补偿标准各地都有一定的规范。那么作为一个永州市人民,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本文将详情介绍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一、永州市征收补偿依据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23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人民政府为市中心城区中冷水滩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跨县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各县、零陵区人民政府为所在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负责本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组织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管理和协调监管工作,指导各县、零陵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各县、零陵区人民政府应明确相应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做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征收房屋所在区域的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应当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四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的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所,作为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单位,受市房屋征收部门委托负责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冷水滩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可设相应实施机构,受市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承担房屋征收补偿具体工作。市房屋征收部门要加强对中心城区委托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监督管理,并对其委托的征收与补偿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五条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并定期接受业务培训,经市房屋征收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二、征收程序1、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2、公布《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公示30日,集中采纳吸收意见,并对《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报审核。3、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4、批准《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和发布房屋征收通告。5、公示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市场评估价。市场评估价由具有相应资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征收范围周边新房市场均价确定,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合法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房屋重置价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6、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签订。7、少数达不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征收部门申请人民政府作补偿决定。8、被征收人不履行补偿决定且在规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由征收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公布被征收人补偿结果,并建立征收档案。10、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销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11、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收回或注销被征收房屋土地使用权。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和奖励住宅征收补偿方式。征收住宅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鼓励被征收住宅产权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1、住宅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被征收住宅按征收建筑面积“征1换1”。被征收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或未载明的车库、杂房、煤棚、加层、增加面积等,一律不作产权调换,载明的按市场评估价补偿,未载明的按重置价补偿。(2)补助①被征收人在征收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腾空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20%的补助面积,给予补助面积后总面积不足永州市最低保障面积50m2(含50m2,在同一城市规划区内有其它房屋的合并计算)的,无偿补足50m2。在房屋征收范围公布确定后,被征收人对被征收房屋进行析产的,不享受前款规定的最低面积保障。②装修补助。按被征收面积500元/m2标准给予新房装修补助。③临时安置补助。临时安置补助1200元/月,过渡期限为30个月,超过过渡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增付50%临时安置补助;超过过渡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增付100%临时安置补助。④搬迁补助。搬迁补助1500元/次,发给两次搬迁补助。⑤物业费补助。被征收人从回迁交房之日起三年内每户补助120元/月的物业费,并在交房时一次性结清。(3)奖励①配合征收奖。a房屋征收范围明确后并告知了被征收人,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征收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摸底、丈量登记面积、认定权属性质及用途的,给予每户每套奖励5000元;被征收人没有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再给予每户每套10000元奖励;被征收人在征收方案确定的征收协议签订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时间腾空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奖励200元/m2及10%的房屋面积。②征收工作连带奖。为鼓励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同单元、同一栋、同一小区的被征收人相互做工作,自发积极主动搬迁,设立征收工作连带奖。在征收方案确定的征收协议签订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交房的同单元的被征收人每户每套奖励1万元,同栋的被征收人每户每套再奖励10000元,同一小区的被征收人每户每套再奖励10000元。(4)房屋调换办法①安置房建设位置和户型面积。征收人在棚户区改造范围统一规划建设安置房给被征收人调换。将军岭片区安置房规划建设地点位于南平路与零陵南路交汇处东南角,文昌阁片区安置房规划建设地点位于零陵北路与耐火材料厂区铁路交汇处东北角。安置房户型依据规划要求和设计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户型建筑面积在80-160m2之间。②调换房补差办法。调换房屋面积不足产权调换及补助面积部分,按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调换房屋面积超过产权调换及补助面积在20_以内(含20_)的,由被征收人按市场评估价的60%购买,超过面积在20_以外部分由被征收人按市场评估价购买。调换房以第八层为标准层,楼层每增加或减少一层相应增加或减少30元/_楼层差价(顶层房屋按标准层房屋计算)。③房屋调换程序:a公布调换房地点及房型。确定选房顺序。同户型被征收人,按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间顺序号和腾空房屋时间顺序号之和确定选房顺序号,重号的以先腾空房屋者优先选房。C交房并结清差价。征收人按约定时间将调换房交付给被征收人,双方结清调换房差价。2、住宅货币补偿(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房屋按市场评估价补偿。被征收房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或未载明的车库、杂房、煤棚、加层、增加面积等,均按产权调换相关标准给予补偿。(2)补助①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时间腾空交房的,按被征收合法住宅补偿费的20%给与补助。②临时安置补助。临时安置补助1200元/月,临时安置过渡期限为6个月。③搬迁补助参照产权置换相关标准执行。(3)奖励①配合征收奖。a房屋征收范围明确后并告知了被征收人,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征收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摸底、丈量登记面积、认定权属性质及用途的,给予每户每套奖励5000元;被征收人没有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再给予每户每套10000元奖励;被征收人在征收方案确定的征收协议签订期限内签订征收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时间腾空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奖励200元/m2。②征收工作连带奖。征收工作连带奖参照产权调换相关标准执行。3、被征收人在征收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到期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和房屋被依法强制征收的,除给予临时安置补助、搬迁补助外不享受上述其它补助和奖励。四、非住宅私房征收补偿方式。1、征收非住宅私房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按市场评估价确定,需产权调换的由征收人提供与被征收房屋位置相当的房屋按等面积等价值调换,调换房是期房的,被征收房屋价值和调换房价值均按交房时周边类似新房的市场评估价确定。被征收房屋占地面积在10亩以上(含10亩)的,可在征收人管辖的工业园区规划相应的场地供被征收人等面积等价值调换。房屋调换后双方结清调换差价。2、仓储、办公、教学、生产、营业等用房的搬迁费根据拆卸、搬运、安装生产设备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评估确定;对于无法搬迁或者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有关规定通过评估确定其实际价值结合成新补偿;对已废弃的生产设备不给予补偿和搬迁补助。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非住宅私房不给予临时安置补助。属于生产、经营性用房,且经营行为合法,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给予停产停业补偿费,每月停产停业补偿费按被征收房屋(不含装饰装修)评估价值的7‰计算。采用货币补偿或现房调换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期限为三个月,采取过渡安置调换的损失补偿期限按实际停产停业的月数确定。有关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仅供参考,如果有更多关于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问题可以向当地政府去了解详情。对于永州市征地的补偿一直是比较争议的问题,被征地的人们都希望自己能得到多的利益和补偿,相关部门更是希望花费较少的费用就能解决问题。这就需要大家运用相关法律标准和规范,防止矛盾的产生。

湖南房屋拆迁补偿是多少?

1、湖南省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三部分。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而且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3、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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