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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加班费可以申请赔偿金吗怎么写(经济补偿金要扣除加班费吗)

admin2个月前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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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加班费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有关加班工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二、老板要求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如果想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可以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由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此为由解除也是可以即通知即解除并可补偿,但劳动者要举证证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事实的存在。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劳动者应当去邮政局用EMS快递“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收件人单位处写明用人单位名称,收件人是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没有人事部的写法定代表人名字。寄单上物品栏注明是“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解除原因: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况”,保留好该寄单以证明提出了解除通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者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之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三、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也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以上问题根据据国家有关法规逐一回答:

一、关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社会保险费。此外,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因此,虽然你跟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事实劳动关系已经形成,故而应该享受社保待遇。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积极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2、休息日加班费: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4、法定节日加班费: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劳动者首先应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也可以拒绝加班;甚至凭借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走人,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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