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隐名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投资收益权、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会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以及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等。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是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等。
一、
公司隐名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公司隐名股东的权利如下:
1.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
2.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3.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二、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有什么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
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
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
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
5.隐名股东出资的标的主要为货币、不以登记为产权转移形式要件的实物、权利、技术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三、
怎样起诉隐名股东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