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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孩子判给谁就不能改了(孩子长大后男方还能把孩子要回去吗)

admin2周前604

大家好,离婚时孩子判给谁就不能改了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离婚后小孩判给了女方,孩子长大后男方还能把孩子要回去吗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离婚时孩子判给谁就不能改了和离婚后小孩判给了女方,孩子长大后男方还能把孩子要回去吗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离婚以后孩子判给了母亲,但是她一直都不带走孩子,这怎么办
  2. 夫妻离婚,儿子判女方抚养,女方想改儿子的姓,合理吗
  3. 2021离婚孩子六岁之前孩子判给谁
  4. 离婚后小孩判给她,她不带怎么办
  5. 离婚时放弃抚养权以后还能变更吗
  6. 离婚后小孩判给了女方,孩子长大后男方还能把孩子要回去吗
  7. 我离婚了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判给前妻了,但是那个孩子随她姓我有权利改回我的姓吗

离婚以后孩子判给了母亲,但是她一直都不带走孩子,这怎么办

一看到这个问题就来气,有的夫妻离了婚,干的就不是人干的事,良心泯灭到没有一点人性,不负责任,自私自利把孩子看成是拖累,就好像要影响到她(他)未来自由和幸福一样。

孩子是父母带到人间的,就因为父母作,任性,忘却了结婚时的誓言,没有坚守,不负责任,把婚姻当成了儿戏,使未成年孩子成了父母战争最无辜,最受牵连和受害的牺牲品,真不知道这种父母问心有没有愧。

正如楼主所问,离婚以后孩子判给了母亲,但她一直不带走孩子,还好意思问该怎么办的这个问题。难道离了婚,孩子就不是你的了吗?是不是怕孩子砸在你的手上,既要吃你的,花你的,还耽误了你另找女人寻欢作乐。

从提问题的正面我们就可以看出,孩子的母亲一定不是个好东西,她是走司法的程序提出离婚的。你要以孩子来拖住女方,女方为了达到尽早离婚的目的,同意接受孩子,法院依法才把孩子的监护权判给女方的。但自从离婚以后,女方并没有履行法院的判决文件,只顾个人享受,没有把孩子带走。你愤怒不平,才把离婚的恩怨要继续演绎下去。

你要是个有骨气,有担当,负责任的父亲的话,决不会因为这种不要脸的女人不带走孩子,斤斤计较用这种丢尽了天下男人的脸的方式提出这个问题。大不了把前妻起诉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要求更改孩子的监护权。

既然你们双方都对孩子不负责任,只能怪这个孩子命苦。你可以把前妻起诉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前妻履行离婚的判决,把孩子领走。但你终究逃不脱道德法庭对你的审判,一辈子会在良心上受到谴责的。

夫妻离婚,儿子判女方抚养,女方想改儿子的姓,合理吗

不合理。首先,即使孩子判给一方抚养,另一方也是孩子的监护人。姓名权是公民人格权的一部分,本应依照其本人意思,但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代替,根据《民法通则》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所以另一方也是法定代理人之一,可以不同意孩子改名。但是孩子18岁成年以后,姓名权由其自己行使,他人不得干涉。

2021离婚孩子六岁之前孩子判给谁

2021离婚孩子六岁之前判给谁。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父母离婚对孩子是一种伤害。一般是会判给妈妈。但是,为了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父母离婚时法院会考虑谁更适合孩子的成长,也会询问孩子的意愿,结合孩子的意愿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更适合孩子成长的一方。

离婚后小孩判给她,她不带怎么办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该问题中,女方的行为明显是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另一方可以进行起诉。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再次,如果男方想抚养孩子,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时放弃抚养权以后还能变更吗

孩子的抚养权是法院判给女方,而女方又托付男方抚养,这不是更改抚养权,而是私自托养的行为。

孩子为父系血统,男方对孩子享有终身拥有权,这是男方的巨大优势。女方即使有孩子的抚养权,也是暂时的监管权利。将来女方带孩子另嫁人,哪怕孩子更换姓名,都不会影响他的父系血统。换句话说,孩子有赡养亲生父亲的义务,也有继承父亲的财产。

你的情况不属于变更抚养权,是一种私自托人抚养孩子的行为。如果你要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向法院申请。

抚养权可以在下列情况下变更:一是抚养者丧失劳动能力;二是抚养者失去人身自由;三是抚养者患有严重疾病;四是人为不可抗拒的原因,比如:车祸。

女方抚养孩子,男方要承担孩子的一半费用,直到十八岁止;男方抚养孩子,女方则不需要承受孩子费用。

奉劝提主,孩子都快十岁了,再咬咬牙,坚持几年,孩子就成年了。如果确实有困难,可以寻找一个愿意承担孩子的伴侣,自己有依靠,孩子也有保障。

离婚后小孩判给了女方,孩子长大后男方还能把孩子要回去吗

离婚后小孩判给了女方,孩子长大后男方还能把孩子要回去吗?

看到这个提问,我的第一反应是想从社会方面来回答问题,而不是从法律角度。为什么呢?社会不断发展,离婚率居高不下,两人一言不合可以立马分道扬镳。只是可怜了孩子。两人离婚后可以老死不相往来,或是继续吵吵闹闹,那么孩子挟在中间怎么办?小孩能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小孩的性格相信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这个不仅是影响着一代人的未来,更是影响着整个社会。

其实离了婚,孩子还是父母的孩子,父母永远是孩子的父母,这是永远改变不了的事实,所以不管大人之间的恩怨如何,都要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而不是动不动就在诋毁对方,让孩子表态站立场。我见过这么那么个例子,夫妻两分居后同住一条街,就隔着几块门牌,虽然没有离婚,但却是十多年老死不相往来,他们共同生育有一个男孩,男孩一直随母亲生活,但却丝毫没有受父母的影响,十七八岁,阳光,帅气,谦逊,有礼貌。有对夫妻,俩都是我的好友,他俩离婚后,他们的女儿也没有因为父母的离婚而受到太大的影响,这个不能说没有,而是这个小孩是非常地独立,自己的东西自己收拾得非常整齐,为人友善有爱心,父母两边都住,还经常帮带同父异母的妹妹。

我举这些例子,只是想说,即使双方离婚,不管小孩跟谁生活,都要让孩子感受到来自父亲和母亲的爱,而不是把这父爱和母爱对立起来,这样培养出来的孩子才是会感恩的孩子。

最后回到法律问题上来看:从小孩判给女方的表述上推测,小孩应该是比较小的时候(极有可能是两周岁以下),或是女方各方面的条件比较好。不知道题中所说的长大是多大?一般孩子在两周岁以下属于哺乳期原则上都是随女方生活(有原则就有例外,例外情况是母亲有传染病、服刑、吸毒、赌博恶习等)。小孩年满十八周岁后随父随母都是由其自愿的。从提问的表述中猜测如果孩子一直随女方生活的话,那么小孩在长到到十八周岁之前,如题中所说判决后随女方生活,如果没有什么情势变更,小孩还是继续和女方生活的。那么什么叫情势变更呢?这是一个法律术语,也就是说,如果女方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照顾不到小孩,染上恶习,传染病不适合和小孩生活等的情况发生,那么小孩仍然是和女方生活的,因为小孩这时已经形成较为稳定的生活环境和习惯,没有特殊情况,法院是不会轻易地改变小孩的生活环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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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了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判给前妻了,但是那个孩子随她姓我有权利改回我的姓吗

姓氏只是一个符号,随你姓随妻姓都一样,两个都是你的种,和你相同的基因,血管里流淌的都是你的血,你做爸爸的身份改不掉的,就是你妻那边的儿子娶了老婆,生了孩子,孩子的基因还是你的。我女儿生了个儿子,女儿说,要随她姓,我说,中国的传统习惯随父姓,但姓名只是符号而已,在没有姓氏之前,都要用:阿狗阿猫的,叫得应就行。跟父姓跟母姓是一回事。所以,孩子随母去,管他叫阿牛阿狗都一样,就血统而言,他永远是你的儿子,儿子的子孙永远是你的子孙,何必计较一个符号呢?再则,孩子已随母去了,她要跟她姓,法律是允许的,何必自找麻烦与不快呢?

关于离婚时孩子判给谁就不能改了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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