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工业用地年限和企业用地使用年限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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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批文年限是多久
您的问题也是好多当事人都有疑惑的问题,土地批文的有效期到底是多长时间呢?06年的批文在14年还有效吗?
首先:我们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直接规定征地批文的有效期是多久,不过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一般征地批文的有效期是两年。
其次,为什么这么说呢?征地***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当繁杂,从这些法律法规中确实找不到确切的答案,但是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对这个问题却有规定,具体如下:
1.《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6号)第一:”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自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该部分土地的农用地转用失败,并应以适当方式公告”
2.《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7号)第(十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审批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看完这些,相信您肯定对这个问题了解的很透彻了,如果对方拿着一份年代久远的征地批文,这个时候你就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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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据性质不同有差别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购房合同上没有写明土地使用年限怎么办会面临什么问题
这个在房产证上面有描述
你不放心可查询对方获得土地使用期限
如果对方土地是规划为住宅用地毫无疑问使用期限是70年关键在于对方什么时候拍下土地使用权,还剩余多少年
三产房50年后归谁
首先,说一说什么叫三产房。三产指有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三个产权。三产房指自己家的房租被占用了,国家给你的安置房建房指标。有了这些手续,就可以统一建造安置房,如果有人要你可以转让给别人。
其次,说一说50年后产权归属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如果到期后,住宅用地可以自动续期的。
当然这样有两种情况: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和市场价的差额。
2、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安置的方法。
划拨土地没有使用年限是好事吗
划拨土地没有使用年限不是好事,首先划拨土地都是国家特定的建设用地,包括学校,医院,机场,铁路,以及军事用地等,如果划拨土地用于其它用途,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费,并且在没有改变供地方式的情况下产权归国家,只有经过房改才能得到产权。
1998年土地承包期限规定
1998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如果期限过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的规定,符合农村耕地承包的现实要求。
征用农民土地几年内有效
有年限规定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工业用地年限和企业用地使用年限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