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立案流程是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检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应当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一、
拒执罪立案流程
拒执罪立案流程如下: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不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接受的控告、举报、报案、自首材料还自己发现的案件材料,都应当进行审查。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公检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应当依法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其他相应的处理。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还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权。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如果其控告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时,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条件为:如果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实施了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否属于自诉案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
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通过公诉程序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执行人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立案、不提起公诉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