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股东人数确定为两人以上两百人以下,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股份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包括股权属于可转让的股权;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办理质押登记。
一、
股份公司的股东人数如何确定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2人以上200以下,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
股份公司股权质押有何条件
找法网提醒,股份公司股权质押条件具体包括:
1.属于可以转让的股权;
2.质押人与质押权人签订了书面形式的质押合同;
3.应当办理质押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
股份公司解散清算所需的相关文件
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公司《章程》及相关企业登记资料;
4.公司经营状况审计报告;
5.公司现有资产评估报告(视情况而定);
6.债权债务清册;
7.欠发欠交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养老保险、税费等情况;
8.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包括执行、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