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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至人死亡的诉讼(一般)

admin2个月前693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工地上至人死亡的诉讼,以及在建筑工地骨折可以起诉包工头人身损害赔偿吗,一般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1. 工人再工地不服,送回家的路上死亡,说是因为心脏病,这种情况需要如何申报工伤
  2. 在建筑工地骨折可以起诉包工头人身损害赔偿吗,一般
  3. 建筑工地受伤,起诉需要多少钱
  4. 农民工在晚上睡觉时猝死,应该怎么赔偿
  5. 建筑工地,给包工头干活受伤了,谁负责

工人再工地不服,送回家的路上死亡,说是因为心脏病,这种情况需要如何申报工伤

农民工在晚上睡觉是猝死,应该怎么赔偿?这类问题我遇到还是比较多的。农民工是住在工地宿舍,只是晚上睡觉时,第二天被同事发现死亡,从死亡的的时间来看是休息时间,不属于上班时间,死亡的原因系猝死,结果应当是属于非因工死亡。

农民工虽然是属于建筑工地的农民工,但与建筑工地的施工方或是项目经理、包工头等不管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属于建立了正常的劳动关系。对于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死亡以后,就涉及到死亡的赔偿问题,但对于如何赔偿,首先要弄清楚是因工死亡还是非因工死亡。因为因工死亡和非因工死亡赔偿的差距是非常巨大的。

因工死亡这比较好理解,比如在工作时间因为受到工伤或是因为抢救国家财产等而造成的死亡,因工死亡的一般是按照工伤保险的待遇来进行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死亡或是送医抢救后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可视同为工伤,视同工伤死亡的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赔偿。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从这个案例来分析,不符合视同工伤的几个要点。一是死亡的时间是在晚上,晚上不属于工作时间,而是休息时间或是睡觉的时间,也就是在工作时间之外死亡的;二是地点不属于工作地点。虽然是在工地的宿舍死亡的,但是工地的职工宿舍虽然是在工地附近,但不属于工作场所或是工作岗位;三是死亡是属于猝死,猝死的原因可能还是疾病。根据这些特点来分析,不符合视同工伤认定的在工作时间或是工作场所猝死或是送医后48小时之内死亡的特征,因此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只能按照非因工死亡,也就是病死来进行赔偿。对于非因工死亡的赔偿,由于各地的规定不统一,但一般来讲这两项赔偿还是要履行的。一是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不高,很多地方的规定就是2000元左右,然后就是抚恤金,抚恤金标准一般在15个月左右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般就是几万元钱。

综上所述,对于非因工死亡职工的赔偿,如果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是由养老保险基金来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只能由工地负责人或是建筑施工单位来负责赔偿,不管无论如何,因为人是在单位工作期间死亡的,所以施工单位有负责赔偿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施工单位购买了商业保险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用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来进行赔偿。

在建筑工地骨折可以起诉包工头人身损害赔偿吗,一般

您父亲和工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议让受害人到法院起诉您父亲和工地。主张侵权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筑工地受伤,起诉需要多少钱

起诉是按照你的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分段累计交纳,交纳数额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农民工在晚上睡觉时猝死,应该怎么赔偿

农民工在晚上睡觉是猝死,应该怎么赔偿?这类问题我遇到还是比较多的。农民工是住在工地宿舍,只是晚上睡觉时,第二天被同事发现死亡,从死亡的的时间来看是休息时间,不属于上班时间,死亡的原因系猝死,结果应当是属于非因工死亡。

农民工虽然是属于建筑工地的农民工,但与建筑工地的施工方或是项目经理、包工头等不管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属于建立了正常的劳动关系。对于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死亡以后,就涉及到死亡的赔偿问题,但对于如何赔偿,首先要弄清楚是因工死亡还是非因工死亡。因为因工死亡和非因工死亡赔偿的差距是非常巨大的。

因工死亡这比较好理解,比如在工作时间因为受到工伤或是因为抢救国家财产等而造成的死亡,因工死亡的一般是按照工伤保险的待遇来进行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死亡或是送医抢救后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可视同为工伤,视同工伤死亡的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赔偿。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从这个案例来分析,不符合视同工伤的几个要点。一是死亡的时间是在晚上,晚上不属于工作时间,而是休息时间或是睡觉的时间,也就是在工作时间之外死亡的;二是地点不属于工作地点。虽然是在工地的宿舍死亡的,但是工地的职工宿舍虽然是在工地附近,但不属于工作场所或是工作岗位;三是死亡是属于猝死,猝死的原因可能还是疾病。根据这些特点来分析,不符合视同工伤认定的在工作时间或是工作场所猝死或是送医后48小时之内死亡的特征,因此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只能按照非因工死亡,也就是病死来进行赔偿。对于非因工死亡的赔偿,由于各地的规定不统一,但一般来讲这两项赔偿还是要履行的。一是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不高,很多地方的规定就是2000元左右,然后就是抚恤金,抚恤金标准一般在15个月左右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般就是几万元钱。

综上所述,对于非因工死亡职工的赔偿,如果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是由养老保险基金来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只能由工地负责人或是建筑施工单位来负责赔偿,不管无论如何,因为人是在单位工作期间死亡的,所以施工单位有负责赔偿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施工单位购买了商业保险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用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来进行赔偿。

建筑工地,给包工头干活受伤了,谁负责

大家好!我来说一下!

一般来说!包工头在工地受伤!有两个单位负责!一个是建筑公司!另外一个是保险公司!在工地施工意外受伤人员都由这两个公司负责!

??????谢谢??!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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