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夫妻离婚后更改孩子姓名的知识,其中也会对2021民法典更改姓名条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 2021民法典更改姓名条例
- 养女有权更改姓名吗?为什么?
- 离婚后,前妻可否自作主张将孩子改姓迁户口?
- 我已离婚,要给孩子改姓名,前夫不同意,怎么办
- 想离婚,但老婆要求把房产证改成儿子名字?请问她的要求是否合理?我不答应该怎么办?
- 如果你已离婚,孩子由前妻带着。她组建了新的家庭,她提出要改孩子的姓,你怎么处理?
- 女方把小孩姓名改掉,男方还有义务出抚养费吗?
2021民法典更改姓名条例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养女有权更改姓名吗?为什么?
户口本上的曾用姓名和档案的姓名不一致,如何更改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民警办理带上户口簿,一寸照,旧的身份证等必要的东西。(一般没有特殊理由是不给办的)一、变更姓名的有关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正当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5、变更收养关系的;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二、变更姓名的现实情况:公民变更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改变的,改名字带来的弊端和麻烦太多了,所以公安审批很严格,而且现在户口信息微机联网,改名字需要县区级公安机关以上部门批准。如果你没有很充分的理由是很难改的,即便是你改了,重新办了身份证,别的证件也需要变更,很麻烦。三、变更姓名的具体程序:本人提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同意,有单位的单位出证明同意,在校学生还需要学校同意的书面材料,把材料准备齐到户籍地派出所找管片民警填一份变更户籍的表格,经过审查后未发现你有劣迹前科,然后找派出所所长批准,再到县级公安机关找户政科科长批准,再到主管局长批准,最后回派出所改名字。
离婚后,前妻可否自作主张将孩子改姓迁户口?
谢谢悟空邀请:
离婚后,前妻,可否自作主张,给孩子改姓,我认为孩子判给前妻,前夫不付抚养费,改为母亲姓完全可以,户口也是完全可以迁走的。
如果母亲再婚另嫁他人,孩子父亲每月按时给按养费,不经过前夫同意。
改现任丈夫的姓,前夫可停止每月支付抚养费,因性质上发生了变化,成了前妻现任丈夫的养子。
这仅是我的认为,大家可作共同探讨。
我已离婚,要给孩子改姓名,前夫不同意,怎么办
你好,你的问题比较麻烦,儿童未满十八周岁,修改姓名必须要父母双方同意。过程由去儿童户口所在地。地方的司法局公证处,去之前要想好孩子叫什么名字,以免尴尬到了公证处的时候还没取好名字在坐着干想。
必须带有,夫妻双方户口本,儿童户口本,儿童出生证明(儿童出生时医院给的)夫妻双方带有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到了公证处夫妻都同意修改姓名和名字才能办理工作,然后七个公证日去拿公证书,带上公证书,到当地户口的派出所登记已取好名字的公证书在网上登记就差不多了,后面派出所会给你办完。其实办理的这个流程并不麻烦,最麻烦的就是离婚的夫妻同不同意孩子修改名字,改姓是最最最最麻烦的,一般男方不会同意。
第二种方法就是孩子满十八周岁,有了自主能力了,就可以自己去修改姓名。
想离婚,但老婆要求把房产证改成儿子名字?请问她的要求是否合理?我不答应该怎么办?
妈是亲妈,爹就不一定了!
两个人过不下去的时候,当妈的想给孩子争取财产,当爹的在算计房产。
写自己儿子名下当然没问题,如果担心最后因为抚养权问题变成她的房产,可以签订协议做公正,房子不能更名,这是给孩子的婚房。
生孩子的时候这是你儿子得跟你姓,离婚的时候就顾着自己,以后孩子要拔管别骂孩子不孝。
如果你已离婚,孩子由前妻带着。她组建了新的家庭,她提出要改孩子的姓,你怎么处理?
我是前妻,我是带孩子长大的女人。女儿小的时候,不想再婚,自然也没想过姓氏问题。如今再婚六年,感情稳定,老公对女儿视同己出。我们去年也已经从原先的城市搬离,并开始了新的生活。前夫呢,即使在一个城市,一年也见不了几次。如今,我私下想给女儿改姓。因为对现在的老公很不公平,何况我们现在的地方没人知道我们是再婚家庭。我们也没有再生孩子,而女儿以前就说过很多次改姓的事情。可是,想想法律,想想伤害,我还是放弃这种想法。我还是愿意不要孩子的一方主动放弃姓氏!
女方把小孩姓名改掉,男方还有义务出抚养费吗?
注意两点,首先,养育子女是法定义务,女方擅自更改子女姓名是她的错,但不是男方拒付抚养费的理由;其次,离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子女姓名。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見》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更改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显然,子女更改姓氏不是男方拒付抚养费的理由。但是子女更改姓氏也必须依法而行,比如,离婚双方协商同意、成年子女自己决定,否则应予恢复。该《意見》同时规定,“父和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变更随继父或继母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如果女方未获男方同意擅自更改的,后者有理由要求改回原姓,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更改子女姓名需满足法定条件。公安部关于子女姓名变更问题作如是规定:“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予以恢复。”
所以,抚养费必须给,姓名可以恢复原状——这都有法律依据。
好了,关于夫妻离婚后更改孩子姓名和2021民法典更改姓名条例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