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起诉离婚法院会驳回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起诉离婚第一次不判离被驳回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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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二审上诉被驳回多久能再起诉
离婚官司败诉后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随时可以起诉;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则六个月后才能重新起诉,否则在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也不会受理。
起诉离婚,法院一定会判离吗
离婚时,如果你属于下面六种情形,准备好相关证据,法院会判决离婚。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另一方被宣告失踪的;6.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判决能否驳回起诉
驳回起诉适用于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4项起诉条件或属于第111条所列7种情形以及有相关规定的情况。具体有以下几种: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对原告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予以审查。实践当中经常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不具备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原告进入审理程序,如以已被工商管理机关注销的公司的名义起诉,以已死亡的公民的名义起诉等等。这类情况经审理发现,即予驳回起诉。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保证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权利,所以对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应作较为宽泛的理解。只要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表面上能反映出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人民法院即应受理,而不宜把立案的门槛定得过高,无形中剥夺当事人的诉权,所以立案时所掌握的“本案”的含义,应当明确为:诉称事实,而不是经诉讼程序所确认的案件事实。所谓“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原告在其诉称事实所反映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负有义务,反之,则不具有原告资格。立案之后,经过审理,如果发现原告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如母亲以原告身份向已离婚的配偶主张孩子的抚育费,经审理查明即应适用驳回起诉处理。3、没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诉称的承担民事责任、履行民事义务的对象必须是具体的某个或几个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原告必须指明被告是谁,其有正确的名称和住址;如果案件受理后,在送达中发现被告名称错误,但原告不撤诉,或住址错误、不详,原告不能更改补充的情况,即应驳回原告的起诉。此处“明确的被告”不应当理解为被告必须是经审理后确定的民事责任和义务的承受人。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提出请求的根据,事实是指原告起诉时所诉称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的事实,即诉称事实。此处作为起诉条件的事实不同于经法院审理认定的事实,这种诉称事实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假的或部分虚假的。5、不属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例如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属于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拔、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均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为此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可告知其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如果已受理,经审查后发现属此种情况,应予驳回起诉。6、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其按申诉处理后当事人拒绝的,予以驳回起诉。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法律规定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或经一定期限后再起诉的案件除外。7、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在一定期限内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受理后发现属于此种情况即予驳回起诉。8、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的规定,应不予受理。如果已经受理,经审查发现即予驳回起诉。9、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1项的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就有关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的处理决定不服,或对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就房地产问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又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国家管理职权的过程中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受害方向法院提起的赔偿诉讼等,皆属行政诉讼范畴。如果原告经告知拒不撤诉另行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予以驳回起诉。10、双方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约定仲裁的,应向原告告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仍不撤诉的予以驳回起诉。但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当事人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除外。11、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或虽经劳动仲裁但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既要符合《劳动法》关于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的规定,又要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对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驳回起诉。对虽经劳动仲裁但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如,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劳动行政管理而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和因职工下岗引发的争议等,不是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如果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应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12、二审程序审理中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该种情况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6条:“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老公起诉离婚了老婆还有希望挽回吗
第一,一般情况下,一方第一次提出离婚,对方坚决不离的,法院会驳回起诉。并且原告在半年之内不得起诉。第二,如果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再一次起诉到法院的,一般会判决离婚。供参考
法院驳回跟判不离一样吗
产生原因不一样:离婚案件中裁定驳回起诉,是因为不符合起诉条件,因此驳回起诉,是程序上的败诉。不准离婚是判决而不是裁定,是指符合起诉的条件,但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条件,是实体上的败诉。
起诉离婚第一次不判离被驳回
确实,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都是尽量进行调解,只要有和好的可能,法院基本上不会判决离婚。不过当事人存在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时,即使是第一次起诉,法院也会判离婚的。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存在下述情形,法院在经过调解无效后,就会准许夫妻一方提出的离婚请求。
针对起诉离婚问题,您需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才会判离,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法院不会判离。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等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所以真的想离婚,就要抓紧起诉,并最好制造分居的事实,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半年内作为第二次起诉的准备。
被起诉离婚后没有下文,怎么快速离婚
很多像你这种情况,刚开始对方起诉离婚,你不同意,或者双方要求没有达到,现在你又想起诉离婚。针对你的实际情况,只要小孩满了一岁,过了哺乳期就可以起诉离婚。如何快速离婚,一是同对方协商,如果双方协商好了直接到法院调解离婚或者直接到民政局办好手续离婚,当天可以办结!二是起诉离婚,因为这是第二次离婚了,如果你选择适当让步,叫法官多做做工作,尽可能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满足对方的条件,也是可以离婚的,像这种简单的离婚案件,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就可以做出判决。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有不懂的可以咨询。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