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判决和裁定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判决和裁定的区别,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判决和裁定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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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和判决的法律效力
都是具有强制力的,并且都可以被执行。裁定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为处理案件特定问题所做的决定,如裁定撤诉、裁定保全等,其效力与判决相同。判决是指法院在诉讼程序中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对争议事项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其中包括判决有罪或无罪、判决赔偿、判决不当得利等。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判决或裁定,其它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后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等,以保障合法权益。因此,都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保障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判决和裁定有什么区别呢应该如何去区分
1、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
2、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实体法,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3、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而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后15日内准许上诉。裁定的效力可以相应改变,如对中止诉讼的裁定,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新裁定;而判决的效力及于实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判决与裁定的区别,可以通俗的说说吗
1、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
2、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实体法,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3、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而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后15日内准许上诉。裁定的效力可以相应改变,如对中止诉讼的裁定,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新裁定;而判决的效力及于实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概念不同,所包含的意思也不相同。判决是法院对纠纷案件的决定意见。而裁定是劳动部门对劳动纠纷的认定。裁定不是最终结果,判决是最终结果。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