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是修订后的《民法典》中的一项新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要求损害赔偿可以收集哪些证据?接下来,123律师网会给你一个详细的回答。固定不变的证据
对于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内容,如有可能,应委托公共部门固定方式处理此类证据。如果条件不允许,你要尽量自己固定。手机短信可以和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摄,电脑和网络数据可以全屏截取保存。
书面证据
1.婚姻一方当事人因感情、紧急或者悔悟,在婚外情突然暴露的前期,以“表白”、“表白”、“保证”、“协议”等形式书写的书面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流氓、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的。以及警方介入的笔录材料;
3.处理用人单位发现婚姻一方吃醋、有外遇等情况时可能有的决定文件和资料。
4.知情人或证人写的关于婚姻大事或非法同居的书证。
试听证据
1.夫妻双方协商婚姻事务的记录材料主要由双方自行收集;
2.委托第三方侦查公司的私家侦探收集一方和第三方在公共场所的行为,如双入、牵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的视频和照片,更安全可靠,具有独立的证据效果。
野外证据
收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拍视频说明问题。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而计算机中存储的数据证明了案件的真实情况,即视听数据证据是直观的。无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的直接表述,尤其是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视为自认。一旦在录音或录像材料上作出回应,当事人要推翻,必须再给出反证。因此,这类证据具有很强的证明力。
至于私录收集的证据是否合法,主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为获取证据而侵入第三人住所是侵权行为,当然所获取的证据不具有合法性;但是如果在自己家里取证,就没有这个问题了。录音设备放置在自己家中,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放在第三者的房间或办公室,就不合法。以非法手段获得的两人亲属在第三客厅的照片不合法;但是,如果两个人的亲密照片是公开获得的,那么是合法的。通过法律禁止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不合法,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是非法的。
委托评估
鉴定结论是有资质的鉴定人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对特殊问题进行分析鉴定后得出的结论。婚姻案件中,常见的鉴定结论有:伤残证明、诊断证明、精神状态证明、亲子鉴定结论、房价评估报告等。残疾证明和医院诊断证明主要用于家庭暴力案件。精神状态的认定主要发生在一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有限民事行为人的情况下。亲子鉴定主要是在一方当事人对孩子与自己的血缘关系有疑问时,由法院委托,也可以由律师单方委托。一般结果大概两周后出来,准确率99.99%。鉴定结论是一种极有可能被法院采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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