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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怎样办理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公证
-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退休档案吗?要注意什么?
- 如何办理存款继承权公证
- 父亲去世,房屋由母亲继承,是否需要公证
- 有公证书继承过户还需要什么材料
- 放弃房产继承,兄弟姐妹可在异地公证吗?
- 已签购房合同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怎样办理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公证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公证,应该遵从以下流程和步骤:
1、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
4、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5、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公证行为会产生证据上的效力,经公证的事项,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扩展资料:
房产公证的类型:
一、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进行身份确定,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所出具的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二、遗嘱公证。
1、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2、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公证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退休档案吗?要注意什么?
您好!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确定是不是继承人、能否继承的时候,与人的工作状态无关。
具体到题主说的,是否需要提供退休档案,这类材料不是必须的。
需要的材料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是在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的前提之下。主要需要的是四类材料。这里围绕着“目的”分别说一下:
财产证明。这个相对比较简单,主要是关于要继承的财产的各类凭证。目的是用来证明确实是去世人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
身份证明。指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不存在,就是第二顺序)的身份证明。主要是身份证,也比较简单。目的是用来证明继承人的个人信息。
亲属关系证明。这个是比较被诟病的一点。先说说目的:是为了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之间有继承关系。这部分材料的开具一般在档案归档管理部门(例如,人才,原单位等)。题主提到的关于“退休档案”,一般会在个人档案中留有存档,但是不作为强制性的材料——跟继承没什么关系。
死亡证明。这也是现在争议比较多的一类。同样,目的是证明继承人、被继承人已经不在世。被继承人去世,才会发生继承;继承人去世了,就不具有继承权。所以,从道理上,这类材料的要求是也合理的。只是,现实会遇到很多麻烦。
要注意什么目前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手续、流程比较成熟。办理过程中,最大的障碍(或者说麻烦)主要就是两点:
一个是继承人不配合。这种情况下,只能走强制性的手段:诉讼。
一个就是材料的开具。这个问题目前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例如有些材料诸如死亡证明之类的开不出来。造成的障碍是“麻烦”,可以通过法院公告等方式来解决。
但是,按照目前的说法,关于材料方面,下一步会简化比较多,很多材料(包括亲属关系、死亡证明等)不强制要求了,采取承诺制的方式。
如何办理存款继承权公证
存款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银行存款发生继承过户时,继承人需要到该储蓄所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银行存款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须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死亡证、骨灰证、火化凭单等)
2、合法继承人单位或所属街道办、派出所出具的家庭亲属关系证明(详列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情况)
3、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存折)
4、非本地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提交放弃继承声明公证书。
5、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提交遗嘱原件。申请办理的具体程序如下:1、合法继承人(主要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亲自到公证机构填写继承公证的申请表。2、若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要求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若声明放弃的继承人在外不便亲自到本地公证机构办理的,可以到其现住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的公证并寄至本地,再由其他继承人携齐该放弃继承声明的公证书及其他证据资料一起办理公证。3、公证机构审核相关资料并经调查核实后,出具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即可凭该公证书到相关银行办理取款手续。拓展资料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继承公证注意事项:1、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与他人有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也必须提供。2、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继承公证
父亲去世,房屋由母亲继承,是否需要公证
您好!在继承人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基本需要公证。而且这里有一点特别重要:光继承不行,还要过户,要把继承权落实到产权上,换句话说,需要把房本彻底变成母亲名字,这才算继承完成。继承只是一个过程,不是结果!另外,还有一种例外情况,最后再说。
1.先说法定继承。您提到父亲过世,母亲继承,就意味着法定继承人肯定不止您母亲一个人,至少还有子女。如果让母亲继承,就必然有人要放弃继承,例如子女。这种情况下,需要有一个子女放弃继承权的公证,以及母亲继承的继承权公证。这个证明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判断能不能过户、过户给谁的依据。
2.再说说遗嘱继承。如果是遗嘱继承,更需要公证了。因为在办理继承过户过程中,还是那个道理,不动产登记中心是没有权力和能力判断遗嘱是否有效的,他们不会依据遗嘱办理继承人过户手续的,需要的是一个能够有公权力证明的东西,就是继承权公证书。
前面提到一句:有例外情况。现在国家政策上,是可以不做继承权公证、直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过户的。只能说初心好,实施难。原因很简单:办理房产的单位,不具备足够的法律知识,在很多方面他们无法判断的,所以不太敢冒险直接办理继承过户,导致的结果就是最终成功案例没几个。您可以去试试,弄不好能碰上,碰上的话,就不用办理公证了。
有公证书继承过户还需要什么材料
委托公证协议书,委托人和产权人得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房本。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交税需要提供银联卡。
凭继承公证书,继承人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属于变更登记),除继承公证书外,仍需要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凭身份证办理。
放弃房产继承,兄弟姐妹可在异地公证吗?
本人认为可以。放弃继承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利,放弃继承公证的目的是要公证处核实继承人是否是自愿放弃继承,只要是体现继承人的真实意愿的均有效。因此,不能对放弃继承的公证处加以限制,也不应要求必须所有继承人一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已签购房合同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您好!是可以办理继承的。您可以这样简单理解:合同=房本。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是购买人已经交付部分或者全部房款。分三个方面解释一下:
1.付全款买房。这种情况下,去世的人已经有房子全部产权。带着购房合同、发票,去公证处办理公证继承(还需要其他证明材料,可咨询公证处要求)。公证之后,到拿房本的时候,带着公证书,可以办理房产证,房产证上是继承人的名字。
2.贷款买房。过程跟上面一样,但是,如果继承人继承房子,同时也要继承贷款,相当于也要把“债务”继承下来。继承讲求的是权利义务对等。如果不愿意承担贷款,就只能放弃继承。
3.只签订合同、未付款。这种情况下,相当于合同双方的一方不在了,合同就终止了,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了。因为房子并未属于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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