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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单位赔偿吗(企业应不应该赔偿有何依据)

admin6天前631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单位赔偿吗这个问题,下班回家的路上,遇车祸身亡,企业应不应该赔偿有何依据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下班回家的路上,遇车祸身亡,企业应不应该赔偿有何依据
  2. 我在下班途中摔伤,单位有没有责任赔偿
  3. 员工上班出了交通事故负主责,公司该不该负责任,公司没有给上保险该怎么办

下班回家的路上,遇车祸身亡,企业应不应该赔偿有何依据

我是执业律师,处理过多起类似案件,下面从专业角度回答你。

就你所述的情况来说,一般情况下是构成工伤的,企业应当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应当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即死者家属可以同时获得双份赔偿。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1、死者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是构成工伤的前提,即死者与企业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角色,而不是临时性的雇佣或者承揽关系。如果是雇佣或者承揽关系则不构成工伤。比如:建房时将工程承包给施工人,施工人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不能构成工伤。

2、死者在交通事故中负非主要以上责任,即如果死者在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不构成工伤。

3、死者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存在醉酒或者吸毒等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节。

第二,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依据

认定工伤的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的规定,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第三,企业该不该赔偿

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则企业应当向死者家属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亡待遇。

同时,因为工伤待遇赔偿属于社会保险法范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侵权责任法范畴,因此死者家属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及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

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结语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大家解惑,也欢迎大家关注、留言、评论!

我在下班途中摔伤,单位有没有责任赔偿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自己看下,没有你的情形,我可以很肯定的答复你,不算工伤,你也可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管理科。网上流传了很多版本说算,都是假的。第二、新版本的《条例》第14条规定规定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被认定为工伤,增加了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事故伤害应被认定为工伤的范围(例如交通事故范围不再限于机动车事故,非机动车事故也可纳如入),但也附加了限制性条件,即非本人主要责任。一定要看清楚非本人主要责任!上下班途中的案件我办理过,这样自己摔伤,主要责任在自己的都不算的,一定要正确解析法律才不能误导自己。法盲请不要误人子弟了!

员工上班出了交通事故负主责,公司该不该负责任,公司没有给上保险该怎么办

上下班途中出现非员工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如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工伤赔偿的所有责任由单位承担。

关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单位赔偿吗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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