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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什么人(保险客体的标志)

admin5天前639

大家好,关于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什么人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保险客体的标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人身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
  2. 保险主体和客体有哪些
  3. 保险客体的标志
  4. 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5. 保证合同主体和客体分别是谁
  6. 保险的客体的分类是什么
  7. 保险构成的三要素

人身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

1、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当事人与关系人。与合同直接发生关系的是当事人,即保险人和投保人;与合同具有间接关系的是关系人,即被保险人、受益人。

2、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保险利益。

3、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保险主体和客体有哪些

保险合同的主体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和保险合同辅助人三类。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保险合同的主体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和保险合同辅助人三类。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客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共同指向的对象。客体在一般合同中成为标的,即物、行为、智力成果等。保险合同虽属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但它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保险利益。

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保险标的是投保人申请投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个人的寿命和身体,是确定保险合同关系和保险责任的依据。在不同的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范围都有明确规定,即哪些可以承保,哪些不予承保,哪些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特约承保等。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保险法,也是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

保险客体的标志

保险合同的客体指保险利益,也就是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在法律上受到承认的利益,事实上,保险合同的客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共同的指向。保险合同的客体在合同中一般为标的,也就是物,行为或者智力成果等,而在保险合同中,其客体就是保险利益。

在《保险法》中也有相关规定,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应当享有保险利益,否则的话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合同的客体指: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客体是保险利益,而保险标的则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1、合同法律关系指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

3、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相比较,合同有以下特征:(1)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即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下位阶概念,民法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如民事行为的生效、无效、可撤销等规定,均适用于合同。(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一致,只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才得以成立,如只有一方意思表示,或虽有双方意思表示,但表示不一致,合同则不成立。(3)合同以发生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即以发生、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

保证合同主体和客体分别是谁

合同的主体指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

合同的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共同的指向。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保险的客体的分类是什么

保险客体,即保险合同的客体,并非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可保利益。

可保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这主要是因为保险合同保障的不是保险标的本身的安全,而是保险标的受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益人的经济利益。保险标的只是可保利益的载体。内容

保险内容,即是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通常以条文形式表现。保险内容包括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和保险合同条款解释。

保险构成的三要素

保险的构成要素:

(1)是可保危险的存在:

①发生与否很难确定;

②何时发生很难确定;

③原因与后果很难确定;

④危险的发生是非故意的(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而言)。

(2)以多数人参加保险并建立基金为基础。

(3)以损失赔付为目的。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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