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孩子的判决应遵循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总的来说,会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孩子的年龄、父母的文化程度、孩子的意愿等因素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一、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孩子怎么判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孩子的判决应遵循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原则,保障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权利的正常实现。法院在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时,不仅应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年龄、性别、生活与教育环境等各种客观因素,而且还要考虑到他们的心理需求、精神需求、自身意愿及情感等各种主观因素,以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心身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去实现他们的最大利益。
找法网提醒,根据法律规定,孩子判给母亲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母亲有足够的经济条件,孩子长期跟随母亲生活,孩子仍在哺乳期或者年幼(两岁以下),父亲在婚姻中存在过错,例如外遇、家暴等。
孩子判给父亲的条件主要包括:子女长期跟随父亲生活,父亲的经济条件较好能够给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环境以及母亲的经济条件较差不适合独自抚养子女,母亲在婚姻中存在过错等。
二、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可由双方协议确定计算方式。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
离婚感情已破裂认定标准
离婚感情已破裂认定标准如下:
1.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3.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