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职务侵占的受害人有哪些情形,以及职务侵占谅解之后是否还有法律责任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 采购员职务侵占,从供应商套取资金供应商有责任吗
- 职务侵占罪判半年会不会有案底
- 历史上哪些冷知识你掉鸡皮疙瘩
- 职务侵占会查家里人的流水吗
- 职务侵占谅解之后是否还有法律责任
- 职务侵占与诈骗如何认定
- 什么是职务侵占行为
采购员职务侵占,从供应商套取资金供应商有责任吗
谢谢悟空邀请。好像题主并没有把情况交代清楚,采购员这个事情可能并非是职务侵占,供应商也不一定是有责任的。
正常情况下,供应和采购关系中,你们出钱,供应商提供的则是产品或者服务,也就是说供应商是不会给钱到你们的,所以自然也就没有办法从供应商那里套取资金。
采购员典型的职务侵占是这样的:对公司宣称某一价格采购商品,但实际成交价格低于采购合同价格,两者之间的差价通过某种方式被采购员纳入自己的囊中,这个是采购员侵占了公司的财产,但这个过程有可能得到了供应商的配合也有可能没有供应商的配合,如果供应商参与了联合欺骗公司,那么供应商当然是有责任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这样的,采购员利用职务便利在供应商选择、付款权利、采购价格等诸多方面暗示或者威胁供应商向其行贿或者给回扣,这种供应商也是有责任的,一个是索贿,受贿,一个是行贿,都跑不了。
职务侵占罪判半年会不会有案底
谢谢邀请
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该罪最大的特征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也就是说,该罪的构成必须符合两点:
1,利用职务便利。
2,数额较大。
根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同时根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历史上哪些冷知识你掉鸡皮疙瘩
中国古人不穿内裤
现代意义的内裤,直到上世纪40年代才开始推广。在此之前,中国古人不论男女,都没有专门的“兜裆”衣物。
商周时期,不论王侯将相、还是贫民奴隶,身上都只有两件:衣和裳,衣指的是上衣,裳指的是下身穿得裙子。衣裳里边儿,既没有内衣,也没有内裤。
换言之,崇尚“礼”的孔夫子,在跟徒弟盘腿而坐讲课时,稍不留神,就会漏出胯部的幽暗丛林;额,孔子见南子被徒弟瞧不起,似乎可以理解了。正是因为没有内裤,孔子才会教育弟子:
“劳毋袒,暑毋褰裳。”意思是:干活的时候要穿衣服,即便天再热,也决不能把裤子卷起来。
直到汉朝,古人才效仿游牧民族,穿上了开裆裤。
之后,裤子还有一次伟大的进步——由开裆裤升级为犊鼻裈(dubikun),也就是内裤的雏形,用一块儿布将黑暗森林遮起来,身体的其他部分就可以漏出来,这样,夏天就会凉快一些。
不过,犊鼻裈这样的夏日解暑神器,女性是无福享用的。实在是难以想象,没有内裤穿的古人,黑暗森林里的巨兽就不怕被摩擦坏了?
西域文明在上古时期一点都不比中原落后根据考古证明,中原地区在开始冶铁之前,西域已经有了非常成熟的冶铁技术。甚至有专家指出,中原地区的冶铁技术,为西域传来。
除了冶铁术,从西域传来的技术可能还包括马镫、玉器加工、战车等等。
在商周时期,中原与西域之间,就已经开辟了一条“丝绸之路”。《穆天子传》里就记载了周穆王与西王母的“爱情”故事:
“遂宾于西王母,觞于瑶池之上。西王母为王谣,王和之,其辞哀焉。”周穆王大老远的自关中出发,骑着马跑了小半年,才见到传说中的西王母。西王母为了答谢周穆王远道而来,特意在瑶池摆下酒席,宴请周穆王。在这场宴会上,西王母为周穆王唱了一首歌,周穆王为她伴奏。
歌舞毕,周穆王离开西王母国,又回到中原。
没过多久,周穆王又回来了——带着周朝的军队。此次前来,并非是和西王母约会,而是想灭了西王母国——如此拔吊无情之人,果不其然,却被西王母率军暴揍了一顿。
周穆王有备而来,却被西王母打了一顿?
如果不是周穆王太弱,那就只能说明西王母国并不弱,甚至比周国还要强大。
从考古发掘的上古遗址来看,西王母(西域)一点都不必周国落后。周穆王与西王母之间的“约会”,极有可能是去西王母国“偷学技术”。
后来,西王母在中原就成了身——山海经里的守护昆仑山的神,这也从侧面反映了,西域的确不比中原的技术落后。可是,自“西王母”之后,西域的一切为何就鲜有记载呢?细思极恐……
职务侵占会查家里人的流水吗
现在是大数据时代,如果有人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无论他怎么洗白,都会留下痕迹,在调查当事人的同时,他的家里有密切关系的人肯定也会被暗中调查取证的。
其中有一项就是查一下帐目流水情况,只要有不合理的收入支出,又无法自我证明的,都会成为法庭上的证据。莫伸手,伸手必备捉!
职务侵占谅解之后是否还有法律责任
构成职务侵占,取得谅解之后,仍然是有法律责任的。当事人实施职务侵占后,侵占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成立,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取得被害人或被害单位谅解的,并不能因此免除当事人应负的法律责任,只是在对其进行处罚时可以适当从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职务侵占与诈骗如何认定
构成职务侵占,取得谅解之后,仍然是有法律责任的。当事人实施职务侵占后,侵占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成立,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取得被害人或被害单位谅解的,并不能因此免除当事人应负的法律责任,只是在对其进行处罚时可以适当从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什么是职务侵占行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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