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离婚后房子算谁的,以及房产证是老公名字。如果离婚房子有我的份吗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 结婚后买房,只写了男方名字。如果离婚了,房子算谁的法律会怎么判
- 房产证是老公名字。如果离婚房子有我的份吗
-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婚后过户给女方,进行公证,离婚后归谁
- 夫妻离婚多年后,房产没分,一方可以卖吗
- (民法典)对离婚后的居住权是怎么样规定的怎么样才能要回居住权
- 离婚的女人真正家在哪里,真的没有家了吗
- 女方和男方离婚后没有房子怎么办
结婚后买房,只写了男方名字。如果离婚了,房子算谁的法律会怎么判
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是老公名字。如果离婚房子有我的份吗
1.如果此房在你们领取结婚证后购买,一般情况下,都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老公有相反证据证明此房是他个人财产;2.如果此房在你们领取结婚证前购买,且没有贷款,此房系你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有银行贷款,从结婚之日至离婚之日期间偿还的银行贷款,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应的财产增值也是共同财产,你有权在离婚时分割。但你老公有相反证据证明没有动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者除外。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婚后过户给女方,进行公证,离婚后归谁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婚后过户给女方,经过公正,离婚归谁?我个人认为在经过公正处公正后,离婚后此房必须给女方。原因,公正处也是一道法律程序。法院受理此案也归女方。
夫妻离婚多年后,房产没分,一方可以卖吗
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谁出的钱?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离婚时有没有关于这个问题进行说明?首先得把这几个问题搞清楚,
一,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房子,房贷是你们夫妻共同偿还,那么房子的所有权是你们共同财产。一个人无法单独出售,你们的所有信息在房产中心是有备案的。1-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比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购买房子。2-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3-有两种情况出现:第一种是: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第二种情况是: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4、明确这一点,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发生重大误解。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和喜爱,在买房子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点。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
二,如果你们双方在离婚是有过相关协议那这个事情比较复杂了,建议咨询相关律师或者不动产交易中心。
三,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根据《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的,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民法典)对离婚后的居住权是怎么样规定的怎么样才能要回居住权
一、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366条下的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依据其与住宅所有权人的合同约定,为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对住宅享有占有、使用权利的一种用益物权。
《民法典》第1090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居住权的法律辨析
居住权是对不动产进行占用、使用的权利,是物权的一种,属于用益物权。这也就意味着,居住权不同于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权。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权是一种合同权利,是对人权、相对权;而居住权是对世权、绝对权。居住权可以对抗包括所有权人在内的一切人,房屋所有权转让的,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此外,租赁权存在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的限制,居住权不存在这样的限制。
三、居住权在离婚时的运用
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现状下,离婚时在财产分割后,有时生活困难一方可能无法分得且也没有个人所有的住房。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司法实践中做过很多尝试,但是在原有的法律框架下,因上位法的缺失导致无法细化居住权的具体适用,在实践中并未发挥显著的作用。如今,《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制度可能会在保护离婚后生活困难一方方面发挥较大的作用。
四、居住权的实现
设立居住权必须签署书面的居住权合同(或者基于遗嘱)。按照《民法典》第367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在离婚协议里面,如果对房产居住权进行了约定,只要协议合法合规,而且是双方意愿真实表达的,就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离婚的女人真正家在哪里,真的没有家了吗
《离婚》二字挺起来熟悉而刺耳,每个女人都不愿意走向离婚的道路上来,可是婚姻已经已经没有了归宿点,不得不和婚姻说拜拜!女人离婚了孩子给男方那边抚养,可是自己的归宿又在哪里呢?有人第一时间可能会说:离婚了可以回娘家啊!娘家……从小生活长大的地方,满满,前半生回忆都在娘家,俗话说得好: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水已经泼出去了,又怎么能收的回来呢?家里要是有哥哥或者弟弟,他们不会说,他们的媳妇也会说,这样还会让父母夹在中间为难哎!女人离婚后真不知道何去何从?刚开始离婚后很多人一时半会都无法走出离婚的困境,这时候只能刀口舔血自我疗伤。女人离婚了以后必须让变得自己强大一点,靠自己的能力去挣钱买房有个属于自己的家自己的房子,这才是最好的归宿,不用过着寄人篱下的看人脸色的生活。离婚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些人不愿意往前看往前走,努力有个自己窝那才是女人最温暖的港湾,最美好的家
女方和男方离婚后没有房子怎么办
既然你这么问了,那么你们的父母是一定不接受你们各自回到自己的父母那去居住的,等父母的气消了,再各自回到父母那去住。如条件允许,那么你们就租房住比较合适,若条件不允许那么只好住单位宿舍了,若你是固定工作单位,若单位没有宿舍,那么只有一种选择租房了。如若你是临时工作,那么就在找一个有宿舍的合适企业去工作吧,至少能解决你们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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