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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股权(为什么转让股权不得扣除股东权益)

admin2个月前474

很多朋友对于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股权和为什么转让股权不得扣除股东权益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有限责任公司内两个股东之间转让股份,其它股东不同意,合法吗依据是什么
  2. 为什么转让股权不得扣除股东权益
  3.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指的是什么意思
  4. 股权转让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无效的诉讼时效
  5. 不得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的规定
  6. 10%股东如何转让股权
  7. 如果在股权转让中法人不签字怎么办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内两个股东之间转让股份,其它股东不同意,合法吗依据是什么

这个问题确实麻烦啊,法律规定倒是很清楚:

《公司法》

第35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第19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张优先购买转让股权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使期间内提出购买请求。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行使期间或者规定不明确的,以通知确定的期间为准,通知确定的期间短于三十日或者未明确行使期间的,行使期间为三十日。

这种事情比较简单明了,不建议诉讼处理,成本略高。

建议向其他股东发出有关股权转让事宜的通知函,最好采取公证邮寄的方式。通讯地址是个问题,不知道企业规章、协议中有没有关于地址的约定。以这份材料,向工商局要求进行股权转让登记。

发通知的方式有个问题,就是工商局也没法核实其他股东是否就通知函作出过回复。所以,可以考虑在通知函中指定回复地址为公证处地址,这样可以让公证处出具两份公证书,第二份公证证明其他股东未回复......

上述方法未经实践检验,仅供参考交流。

总的来说,诉讼是最后救济手段,在工商登记阶段,总会有变通之法,就看当地工商局有多死板了。

为什么转让股权不得扣除股东权益

因为该股权可能享有的未分配的利润还没有实际分配给投资方,所以不可以减去。投资撤回是要按照未分配利润中投资者享有的部分确认股息红利所得,此所得是免税收入。

投资方如果按照权益法记账,被投资企业有可分配净利润时,投资方将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但这部分增加的价值不能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转让收入的抵减项,因为不是税法上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需要缴纳所得税。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也就是说,虽然体现在留存收益中的税后利润一般为免税收入,但如果不进行分配而随着股权一并转让的,不视为免税收入处理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指的是什么意思

可以的,公司法对于公司股东的意思自治给予非常高的自由,处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公司股东的表决权、选举和被选举权、分红权、股权处分权、股东身份的继承权等可以进行高度自由的规定。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干股”,即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给予某个非实缴出资的股东对内可以享受其他实缴出资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东权利,但是该股东身份仅对内产生效力,干股股东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股东,因此干股股东对外不得以股东身份代表公司进行行为。对于公司股东权利行使的规定,参加下面公司法规定:

[分红权]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

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

除外

。[表决权]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处分权]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继承权]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权转让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无效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协议约定的期限或签订之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而,在一般情况下,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不得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的规定

非上市公司在我国的法律上是不允许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私自售卖转让公司的股权。那样就会造成违反的行为,会在我国法律上构成罪名。但是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股权通常是流动的。为了避免非上市公司造成犯罪的行为,所以我国法律对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了限制。

10%股东如何转让股权

可以通过股转系统转让股权。

股份以自由转让为原则,即股东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完全按自己的意愿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公司法规定,对国家股、发起人股及公司作为受让方作了限制。除非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另有规定,职工内部股只能在本公司职工内部进行转让。除法律对其转让所有限制外,其他股份都可自由转让。

如果在股权转让中法人不签字怎么办手续

股权转让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签字股东会决议过半数股东同意签字就可以、公司章程修正案所有股东签字《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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