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有哪几种情况,以及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是什么意思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 公民对哪些东西具有所有权
- 在法律上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以及使用所有权怎么解释
- 改变房屋所有权份额在什么部门办理
- 房产证上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是什么意思
- 不动产证里的房屋来源都有啥意思
- 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是什么意思
- 拆迁后房屋所有权怎么处理
公民对哪些东西具有所有权
公民对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享有所有权,比如工资,房产,专利,著作等。
在法律上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以及使用所有权怎么解释
当事人和共有人想变更住房权益份额的比例。需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住房贷款还请,无抵押。
以上手续齐全,可以有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
改变房屋所有权份额在什么部门办理
当事人和共有人想变更住房权益份额的比例。需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住房贷款还请,无抵押。
以上手续齐全,可以有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
房产证上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是什么意思
房产证上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指的是房屋产权属于登记产权人独有,无其他所有人。若为共同所有指的是房产证署名的各方共同拥有房产,共同行使对该房产的权利。
对于“共有”的定义,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于“单独所有”目前在法律层面上尚未定义。
住建部《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房屋登记簿记载内容说明中指出“【共有情况】记载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不属共有情况的,填写单独所有;属于共有情况的,填写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依此表述,共有作为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形式,是与单独所有相对而言的。
扩展资料:
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预计于2013年下半年实施。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
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
例如,在实务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拥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权时,以为是否持有房产证就是根本依据。
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证里的房屋来源都有啥意思
产权来源是什么意思
土地与房屋的权利是不同的,房屋是所有权而土地是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来源一般有划拨与出让,以前老的房屋一般都是划拨土地,商品房大多是出让。
房屋的产权来源就多了,对于个人的住宅或非住宅一般的产权来源大类有初始、转移与变更。
房屋产权什么意思
1、房屋产权按照书面意思白话文来说,就是房屋的所有权利都集中在一种产权的形式,所有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理。
2、房屋的产权包括两种产权形式,一种是房屋所有权,一种是房屋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所有权是永远的权利,没有任何人或是单位可以随意处置而不用付出任何代价或是资金,除了产权所有人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处置的房屋外。土地使用权是占有土地的人可以使用土地一定的年限,但是土地并不是永远归于某人的。
3、房屋的产权没有年限,是永远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分为三中情况的,分别是70年、50年、40年。生活住宅使用的分为是70年,商业使用的房屋是40年,学校一类公用的房屋是50年。
4、房屋的产权虽然是永远的,但是土地是临时的,所以土地到期以后就要提前一年进行续期办理,办理下来新的土地使用权利,房屋才能继续在所占土地上使用,续期未能办理的,土地会被无偿收回,但是土地上的建筑物会得到相应的赔偿。
产权来源有几种方式
房产证上房产“产权来源”方式分如下几种:分割、合并、购买、继承、赠与、变更、交换、析产。
购买方式是最普遍的,目前市场上放盘的大部分盘源都为购买所得再转让。分割与合并是一对相反的方式,分割是指产权人对物业进行重新间隔,房产证由一个变成多个;合并则是逆操作,房产证由多个变一个。继承与赠与的获得方式之前已多次讨论过,赠与房交易有可能出现巨额税费(评估价全额的20%),买家碰到这类型的房源一定要小心。变更是指业主曾经改名,以新名字再重新出证。
只要业主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即使曾经改名也不影响出售转让,不需要特别为改名而专门重新出证。交换一般是指征用补偿,析产与婚姻变动或继承、赠与息息相关。
如果房产证上“房产产权来源方式”写有“分割”字样,这就显示了业主名下肯定不止有一套物业,故此业主起码要承担1%的个税。自从出现“房中房”以来,房管局对住宅分割的审批非常严格,目前很难对物业进行分割。因此,在“限购”令之下,住宅分割房产证对业主“无数为”;而房产证合并则有可能使业主增加购房名额,房管局也不易批准有关申请。
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是什么意思
是指当事人通过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提供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可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或者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就可以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当事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来确认自己对房屋所享有的所有权。
拆迁后房屋所有权怎么处理
虽然我们都能听说过国家对于房屋拆迁的相关补偿办法,但是并不能有多少人知道,对于拆迁后的所有权应该归谁?根据相关的规定,房屋拆迁之后,对于房屋的所有权,应该归国家所有,那么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的解释。
虽然我们都能听说过国家对于房屋拆迁的相关补偿办法,但是并不能有多少人知道,对于拆迁后的所有权应该归谁?根据相关的规定,房屋拆迁之后,对于房屋的所有权,应该归国家所有,那么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的解释。
一、房子拆迁补偿的费用归属: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即该处房屋户口里在册人口。现在在册户口为6人,应当按照6人分配,并适当照顾孤老、孤残、孤幼人员)
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其对被拆私房所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在私房内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无权主张分割补偿款。
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私房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私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一年以上、他处无住房的人。)的安置,一般应由私房所有人与共同居住人通过协商妥善安置。
二、拆迁补偿费有哪些拆迁赔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一)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四)被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裁决举报、投诉箱、监督电话由区监察委专人负责。
我们在了解我上述文章中的有关拆迁的之后,了解到了关于补偿费以及迁移费,还有各种安置补助费的相关举措办法,这也就能够提醒读者,对于房屋拆迁时,我们应该要时刻注意相关补偿的规定,因为这也是在维护个人的权益。
关于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有哪几种情况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