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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补办只需3步(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理电子版)

admin1周前1937

出生证明的名字对孩子的就学和生活影响很大,很多孩子因为爱而成为黑户。而且很多孩子因为没有出生证明,无法上学接受正常教育,影响成长。也许有很多人对于没有出生证明是否可以国际结婚有很大的争议。因此,接下来,123律师小编将回答有关出生证明是否为跨国结婚的手续及相关问题的提问。

一、出生证明是否为跨国结婚的手续 :

1.中国公民在中国与外国公民结婚,双方必须符合中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即使外国当事人所属国家的相关法律允许一夫多妻制,中国也不会批准其结婚登记。

2.双方必须具备中国法律规定的婚姻必备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性22岁以上,女性20岁以上;不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或者中止婚姻的疾病;非直系亲属或者三代以内直系亲属。

3.双方结婚时,必须依照中国法律向中国政府涉外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在中国,以其他形式缔结的婚姻,如宗教仪式和习俗,不受我们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4.担任某些公职并处于某些特殊情况的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前者是指现役军人、外交官、公安人员、保密人员和其他有重大国家秘密的人员;后者是指正在接受劳动教养、正在服刑的人员。这不仅是维护我们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规律。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侨,男性不得超过22周岁,女性不得超过20周岁。中外跨国婚姻申请必须分别持有以下文件:

(1)中国公民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在本人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香港同胞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本人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认定的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及申请人所作的从未在其他地方登记结婚的声明;

3 .再婚离婚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

(3)澳门同胞1。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澳门婚姻死亡登记局出具的婚姻资格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证明;

3.再婚者的离婚证或配偶死亡证明。

(4)台湾省同胞1。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印有“台湾省同胞”字样的台湾省同胞旅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2.无配偶证明或公证的台湾省公证处出具的本人户口本底册复印件;

3.离婚或丧偶的台湾省同胞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或配偶死亡证明。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可以提供在台湾省或港澳报纸上刊登的经过公证的声明或离婚公告。未经公证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5)外国人和华侨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明;

2.我们公安机关出具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者外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或者在中国的临时入境居留证明;

3.国家公证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国家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中专、大专、本科的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欲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持有所在机构的学历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

2.本人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处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本人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

3.再婚者配偶的离婚证或死亡证明,经外交部和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七)出国,是指依法离境,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出国办理结婚登记需要:

1.我的护照;

2.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或由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4.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如果已经离婚的,必须持有离婚证;丧偶者必须持有配偶死亡证明;

另外,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提交三张(2寸)半身免冠男女双方照片,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如果他们符合国内外跨境婚姻的结婚申请要求,将被允许登记并颁发结婚证。

二、跨国婚姻结婚登记程序:

跨境婚姻登记程序婚姻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和登记(认证)程序办理。受理婚姻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a)婚姻登记处拥有管辖权;

(2)要求已婚男女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处申请;

(3)当事人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

(4)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异、丧偶);

(五)当事人三代以内没有直系血亲关系和旁系血亲关系的;

(6)双方自愿结婚;

(7)双方提交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张大2寸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下列文件: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应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如有不一致之处,当事人应先向有关部门补正。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三、涉外结婚登记审批手续:

1.应用。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要求的,可以持上述证件向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复习。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查。审查主要有三项内容:

(1)双方是否愿意;

(2)当事人是否具备婚姻的必备要件;

(3)双方均为外国人的,双方需要提供本国法律对境外婚姻登记的有效规定,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3.注册。

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再婚,应当按照结婚程序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缴纳结婚证费和登记费。我会支付翻译费用。

以上是关于出生证明是否为跨国结婚的手续及相关问题。跨国婚姻的子女,只要符合国家户籍法,可以携带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护照、户口簿等资料到中国国籍监护人登记地申请定居。希望这些材料和程序足够清晰。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建议你咨询相关律所。希望对你有帮助。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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