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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影响工伤赔偿吗(工伤赔付后一年多离职还有赔偿吗)

admin1周前923

很多朋友对于离职影响工伤赔偿吗和工伤赔付后一年多离职还有赔偿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医疗期满想辞职,会影响工伤赔偿吗
  2. 工伤的职工要辞职,单位赔偿这里,有期限吗,不管工伤发生几年以后在离职,都应该赔偿吗
  3. 工伤赔付后一年多离职还有赔偿吗
  4. 工伤10级赔偿,是要辞职才有赔的吗
  5. 工伤与厂里处理中,也没有辞职,现在去别的厂上班了。与工伤赔偿有没有影响
  6. 出工伤,没做伤残鉴定,想辞职公司会有补偿吗
  7. 我的工伤还没鉴定就离职了,有什么影响吗

医疗期满想辞职,会影响工伤赔偿吗

感谢邀请,我回答下。

答案是:有可能会有所影响。分析如下:

一、其实是否影响主要取决于你的病情,若你病情较轻医疗期满后,病情痊愈且无任何后遗症,那么也就谈不上其他工伤赔偿了,只要单位把停工医疗期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发放给你,也就基本没有啥赔偿了(前提是你看病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已经报销支付)。二、如果你病情严重,那么就可能会有影响,那么这个时候建议就先不要辞职了,不然有可能会损害你的权益。建议如下:

1、首先你必须及时申请伤残鉴定,因为伤残鉴定等级不同,给予你的赔偿是不一样的。也就是不同伤残等级,单位需要承担不同的赔偿责任。

1.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直到退休。

其中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解除分两种情况。

1.2.1若不解除即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1.2.2若解除也就是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解读:注意这个时候是单位不能提出解除,但员工可以。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综上,建议如下:

A如果你是第一种情况,那么是否辞职无所谓,因为几乎也没有什么赔偿。

B如果你是第二种情况,建议先不要着急,等伤残等级鉴定出来后,在根据实际情况辞职就好,这样你该享有的赔偿就一样都不会少了。

以上,希望可以帮到你。

工伤的职工要辞职,单位赔偿这里,有期限吗,不管工伤发生几年以后在离职,都应该赔偿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任何时候辞职都应当赔偿。

1、如果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已经得到,那么,你辞职时,按你的伤残等级计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是在辞职时才能得到的工伤待遇,“不管工伤发生几年以后在离职,都应该赔偿”。

3、但是要注意,辞职时,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以在辞职一年内的任何时候提出,说白了,就是过了一年再提出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工伤赔付后一年多离职还有赔偿吗

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是没有的。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一年多离职?通常来讲就是基于某种事情的发生后,超过了一年,你离职了。由此可见,就工伤赔付后一年多离职来讲,通常证明你是认可当时的工伤赔偿的。所以说,即使一年多后再离职,也是改变不了当时是无异议的事实。

工伤10级赔偿,是要辞职才有赔的吗

工伤未做伤残鉴定,辞职没有工伤补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解除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仅限于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对于未做简单的,视作未构成伤残等级,不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与厂里处理中,也没有辞职,现在去别的厂上班了。与工伤赔偿有没有影响

你可以一边申请劳动仲裁一边到别的厂上班,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前你还是原厂的职工,这样你就与两个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对你原单位有影响,原单位可以起诉你与你的现单位,但这种情况极少。

出工伤,没做伤残鉴定,想辞职公司会有补偿吗

工伤未做伤残鉴定,辞职没有工伤补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解除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仅限于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对于未做简单的,视作未构成伤残等级,不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我的工伤还没鉴定就离职了,有什么影响吗

劳动者在工伤认定期间辞职的,对以后的伤残鉴定和赔偿都是有一定影响的,建议劳动者在工伤认定期间不要辞职。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5、《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关于离职影响工伤赔偿吗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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