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立遗嘱人可以更改遗嘱吗和遗嘱做完后,如果意愿发生变化,是否可以撤销或者修改呢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父亲写遗嘱其他子女不认可怎么办
- 立遗嘱十大忌讳
- 更改遗嘱需要原继承人同意吗
- 遗嘱做完后,如果意愿发生变化,是否可以撤销或者修改呢
- 20岁可以立遗嘱30岁可以改吗
- 母亲有权改变父亲的遗嘱吗
- 遗嘱立了,后面又重新立有效吗怎么保证手里的遗嘱有效
父亲写遗嘱其他子女不认可怎么办
有遗嘱其他继承人不认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
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
立遗嘱十大忌讳
十大忌讳如下:
忌讳一:
为确保遗产顺利继承,建议依法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取得与实际相符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后,才订立遗嘱。
忌讳二:
继承发生后应该尽量整理被继承人全部财产,包括其配偶名下财产,尽快办理继承手续。
忌讳三:
即使只有一个孩子,如果立遗嘱人父母、配偶都健在且立遗嘱人意愿财产留给子女,或者立遗嘱人想将财产指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建议订立遗嘱明确财产归属。
忌讳四:
如果想要将财产直接留给孙子,需要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留给孙子的遗嘱是属于遗赠,因此,如遗嘱处分的财产是房产,要注意遗产转移登记时是需要按赠与过户缴纳相应的税费。
忌讳五:
有订立遗嘱意愿的群众应该尽快订立遗嘱。
忌讳六:
为了家庭和谐,立遗嘱人可以结合自己的意愿和家人协商,但是这不是订立遗嘱的必要条件。
忌讳七:
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亡后才生效,立遗嘱人去世前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撤回或者变更遗嘱,也可以自行处分财产。
忌讳八:
如果订立遗嘱中涉及有关财产有变更(如房地产被拆迁或重建等,房地产权证有变更的),可能导致之前所立遗嘱处分的财产发生争议的,建议就变更后的财产重新订立遗嘱。
忌讳九:
最好选择专业的机构订立遗嘱。
忌讳十:
继承开始后,要通知全部继承权人且向相关的职能部门了解遗产确权的流程和要求。
更改遗嘱需要原继承人同意吗
20岁可立遗嘱3o岁可以改吗?
应该20岁的人不会有什么家产和经济的,也没有很好的条件,应该不会立遗嘱的,如果家里面有条件,有很多房子给了孩子,孩子如果20岁立遗嘱,应该到30岁也可以改的,因为中国人立遗嘱是可以改的,但是20岁的人好像没有人会立遗足
遗嘱做完后,如果意愿发生变化,是否可以撤销或者修改呢
您好!
无须做撤销动作,更不要去修改。直接再重新订立一份即可,会“自动”把前面的遗嘱顶替掉。
遗嘱有一定的时间属性这个属性,主要体现的就是多份遗嘱的先后时间顺序——遗嘱,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遗嘱为准。
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因此,当意愿发生变化,与之前遗嘱有不一致的地方,只需要重新再订立一份即可。
稍作延伸:《民法典》实施之前,公证遗嘱这种形式有一定特殊性——如果之前有过公证遗嘱,要想再订立遗嘱,需要先把之前的公证遗嘱撤销掉再行订立——因为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级要高于其他形式遗嘱:
《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现在已经取消了公证遗嘱更高效力的规定,所有遗嘱形式,效力同等。因此不需要这个动作。
另外一个问题——直接在原遗嘱上修改可以么?没有规定不可以,但是完全不建议。
修改,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是改过的东西,会让这份遗嘱看起来不那么“干净”,留有很多修改痕迹。那么,这种修改,是真的修改、还是篡改?这是其一。
其二,遗嘱当时订立是一个时间,修改又是一个时间。那么,这份遗嘱到底算是什么时间订立的?修改,可不仅仅是修改正文的问题。
想要让这么重要的文书产生法律效力,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质疑、争议,还是尽可能不要图省事儿。多花些笔墨、时间,重新写一份完整的,保险系数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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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可以立遗嘱30岁可以改吗
20岁可立遗嘱3o岁可以改吗?
应该20岁的人不会有什么家产和经济的,也没有很好的条件,应该不会立遗嘱的,如果家里面有条件,有很多房子给了孩子,孩子如果20岁立遗嘱,应该到30岁也可以改的,因为中国人立遗嘱是可以改的,但是20岁的人好像没有人会立遗足
母亲有权改变父亲的遗嘱吗
您好!先说答案:没有权力,甚至没有知情权。
1.遗嘱本身就是个人意愿的表示,这是遗嘱是否有效的必要条件之一。如果遗嘱受到别人影响、胁迫等,遗嘱的效力将大大降低甚至无效。
2.父亲订立遗嘱,也要看父亲遗嘱内容的合理性。虽然说遗嘱是订立人自己意愿的表达,但是,有诸多因素影响,例如家庭伦理道德因素。举个例子,有过类似判例,一方偷偷把遗嘱立给情人,造成原配和子女受损,最终判定遗嘱部分无效。所以,改变的权力是没有的。但是最终遗嘱生效的判定,不一定完全是按照遗嘱内容执行。
3.订立遗嘱的内容形式必须要合法有效。对着题主的问题,如果母亲跟父亲订立遗嘱的意愿一致,但是想要帮着父亲修改,是不可以的,只能由父亲本人修改,否则遗嘱形式变得不伦不类、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遗嘱就无效了。
4.其实母亲改变父亲遗嘱的意义不大。为什么这么讲?假设母亲对父亲分配意愿有想法,想要父亲变更。说句玩笑话,父亲面上改了,自己再偷偷写一份不就行了?按照时间优先原则,是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遗嘱为准的。所以,改变遗嘱的作用不强。
为什么会订立遗嘱?直白说,是在未来遗产分配上有想法,否则按照法定继承不就可以了?“和谐”最重要,人心都是肉长的,谁好谁坏都能分清楚,家里和和睦睦的,对老人孝敬,对孩子关爱,对配偶贴心,其实是对家庭所有人都好的事儿。能做到的,分得遗产问心无愧;做不到的,想争也没那么容易。
遗嘱立了,后面又重新立有效吗怎么保证手里的遗嘱有效
遗嘱立了,后面又重新立有效吗?怎么保证手里的遗嘱有效?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有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遗嘱比较特殊,只有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会出现继承问题。所以,只要被继承人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完全随时有可能变更遗嘱内容,改变遗嘱继承人和继承遗产情况。
遗嘱的有效性,自然是需要符合遗嘱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主要是指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处分的是自己的财产。形式要件是要符合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例如代书遗嘱需要有代书人及见证人要求。
根据规定,对于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情形,那自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若是后面的遗嘱变更前面内容,那现在手上的遗嘱便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另外,从法律效力来说,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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