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的有效期,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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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评价需要谁来评价
一)独立法人来评价,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
(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有与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环境,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原值不少于八百万元;
(三)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其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至少增加五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以及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两年以上;
(五)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
(六)主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
(七)符合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通用要求等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文件化管理体系;
(八)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
(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几年内不得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吊销其相应资质和资格,五年内不得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工作;情节严重的,实行终身行业和职业禁入。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安全评价机构业证书延期最长时间是多长
目前没有明确的时间说是延长多久,但是有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公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更好地发挥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组织研究制定深化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措施。
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和2016年6月30日前资质到期的甲级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经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考核复审合格的,加盖年审合格章,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16年6月30日。重庆有哪些安全评价机构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
重庆渝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
重庆金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
重庆阜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工商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
重庆泰勒斯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圣安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久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安乾丰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高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院
重庆和信矿山安全评价咨询公司
安评机构甲级资质申请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
2.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3.取得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3年以上,且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资质要求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因为房屋安全鉴定所涉及到的是人民群众的财产和安全问题,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技术含量。因此,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资质认定,认定标准包括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相关经验、实验设备和检测方法等方面。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资质认定标准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在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时,应该选择具有正规资质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估,以确保鉴定结果的权威性和可靠性。同时,在购买房屋时也应该注重房屋安全问题的评估和检测,确保购买的房屋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
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的有效期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危险品的范围: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第六十二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3、国家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第五部分:关于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
(1)安全评价报告书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报告书,要按照国家局印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进行编制。
(2)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国家局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之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即可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价。
结论:根据目前国内的安全评价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也有一些特殊的行业各省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也有2年进行一次评价,但基本上都在3年周期内,也就是说每3年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好了,关于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和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的有效期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